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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工作方案五篇

2022-06-13 10:09:01 浏览量: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工作方案五篇

  越是优秀的人越是努力,越是富有的人越勤奋;越是智慧的人越谦卑学习。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工作方案五篇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工作方案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工作方案1

  随着国内疫情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村村响广播宣传。

  镇宣传线将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委宣传部要求及时更新播报上级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各村(居)委会要确保广播正常播放,如遇故障请及时与镇广电站站长刘文东(缩号3113)联系,广电站将派人及时维修处理。

  二、微信群宣传。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原则上每个村小组要建立村民微信群,实现微信群全覆盖,村委会干部要及时将省、市和市的疫情防控重要公告和文件转发至各村小组微信群中,确保在家和在外人员全覆盖。

  三、横幅、标语宣传。

  镇宣传线将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为各村制定宣传横幅,各村要在1月20日下午3点前悬挂在本村主干道路上,同时要安排人员在每个村小组用红纸书写至少5条以上宣传标语,标语书写于1月20日下午下班前完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也将不定期的发放宣传单,各村要及时张贴和发放到位。

  四、小喇叭、音响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好已发放的小喇叭和已有的音响宣传,各村每天要组织好人员带着小喇叭和音响进村入户宣传好当前疫情防控重要公告和上级发放的《一封信》等内容。

  五、召开会议宣传。

  各村要在1月20日前组织村干部、村小组长和妇女小组长召开疫情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以上涉及的各项内容,各村书记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并安排好人员将所有的图片资料拍照上传至镇疫情防控微信群中。

  以上是《20xx年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方案》的范文参考详细内容,涉及到宣传、疫情、防控、及时,要求、发放,工作、小组等。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工作方案2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要设置留观室,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全面开展企业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二、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实行企业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入员进入企业。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职工及时采取留观措施并上报。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相关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提供盒饭、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取消所有聚会,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工作方案3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是我国传染病监测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疫情是每个直报单位及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为切实加强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质量,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xx年版)》《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20xx年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xx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管理控制,从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重点措施四个重点环节出发,切实做好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报告和处置工作,杜绝误诊、误判、误报、漏报、瞒报、迟报等现象发生,提高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

  二、组织领导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法定职责。成立以县卫健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疾控股股长、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控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质量控制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技术组,专家技术组负责我县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诊断、风险评估工作。(各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其他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相应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工作职责

  (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风险评估与质量控制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开展传染病暴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风险评估以及督导检查工作,向外发布有关信息和宣传通报工作。

  (二)县疾控中心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每日对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上报的疫情进行巡察及审核,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相关信息的监测、报告、管理及分析工作,报告质量控制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督导。

  (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监督工作。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是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主体,要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采集各自辖区的报告信息,并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规定做好本院和本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公共卫生报告和报告质量控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传染病疫情个案报告质量控制

  1、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诊断标准,提高报告意识。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及诊疗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诊疗技术水平和报告意识。一是全面掌握诊断标准和诊断流程,提升诊断能力,特别是要做到早期识别传染病;二是熟悉各种传染病诊疗技术指南,并适时根据传染病诊疗技术指南的更新及时培训,熟练掌握传染病疑似、临床、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三是提高报告意识,实行首诊医生报告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奖惩及责任追究机制,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

  2、强化责任,防止漏报。

  一是优化程序,完善流程。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实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电子化,在医务人员作出传染病诊断时即可填写报告卡,并由疫情报告管理人员适时审核进行网络报告。不能建立该模式的医疗卫生机构则应根据实际,优化传染病报告的程序和环节,完善纸质卡片的填写,提高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应加强单位内部自查,及早发现影响传染病及时报告的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对在自查中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当立即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xx年版)》规定予以补报。

  3、加强报告数据审核,提高报告质量

  (1)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须对收到的纸质传染病报告卡或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中抽取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的信息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省、市、县三级确认审核。对于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确认审核。

  4、提高实验室诊断水平

  实验室检查是确诊传染病最重要的方法,在传染病的早期筛查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实验室的诊断水平将极大提高传染病诊断的灵敏度和特异度。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加大实验室硬件设施的投入,确保实验室传染病检测项目开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常见传染病的实验室诊断能力,综合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至少应具备常见传染病的实验室诊断能力。二是加强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外派进修、上级以上专业机构培训及单位内部学习方式提高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的诊断水平。三是加强实验室结果的信息反馈,对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传染病检测结果阳性的病例要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经治医生,并由经治医生结合临床给出诊断。四是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检验效度和正常运转。

  5、科学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目的在于查明传染病发病的原因及其可能传播的因素,主要通过询问和现场观察二种方式获得,调查的内容包括核实疾病诊断,追溯病例的传染来源和传播途径,查明密切接触者,确定疫点、疫区或疫源地范围,进行疫情处理等几个方面。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医疗卫生机构对重点传染病(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脊髓灰质炎、人感染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狂犬病、流行性乙脑、登革热、炭疽、流行性出血热、肺结核、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新生儿破伤风、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等)散发疫情要进行个案调查,对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中发生的传染病病例都要进行个案调查,并书写调查报告。

  做好传染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需要一支专业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流行病学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确保个案调查及时、高效、规范。

  (二)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质量控制

  1、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疫情早期发现能力

  一是要加强个案病例的监测,各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病例的接诊过程中,应保持高度敏感性,做到科学诊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早发现和报告聚集性病例。

  二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诊断和报告的准确性,避免传导不良信息。如在报告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病例时,在没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史和诊断时,不宜以“食物中毒”诊断和报告,应以“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病例”报告。三是各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在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同时,对病例个案进行分析,尽早发现可能存在的聚集性疫情,如发生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人群密集的传染病疫情。四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日常的网络巡查中,要以周、月、季、年度为期对辖区内传染病疫情进行数据分析,评估研判当前疫情发生的可能趋势,要特别关注到一周内一个县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以及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办应急发〔20xx〕288号)中规定的情形。五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信息系统的预警信息及时按规定尽快核实、处置。

  2、落实风险评估,完善报告程序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05版)》的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传染病暴发疫情的信息报告后,应立即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县卫健局。如果达到规范报告要求的应提请卫健局组织开展风险评估,以确定该暴发疫情的等级,并由县疾控中心在突发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告或订正。

  3.及时开展传染病聚集性病例调查核实。

  接获传染病聚集性病例发生后,所属地乡镇(街道、管理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疾控中心应立即核实和收集基本信息,开展实验室检测,一旦达到应按照传染病暴发调查的步骤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根据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分别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并在突发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中完成录入或订正。事件报告时限应在初步核实后2小时以内,初次报告附件上传的时限应在初步核实后8-12小时以内。一般和较大级别事件的进程报告要求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即2次进程报告时间间隔不到超过7天。重大及以上级别事件要求每日进行1次报告。

  周内上传,即结案报告与最后一次进程报告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4天。

  4、认真组织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

  县卫健局每年组织开展辖区内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的应急培训,需涵盖流行病、消毒处置、卫生检验、临床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进行一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模拟应急演练,以此锻炼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应根据县卫健局的要求开展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的业务培训,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在专业技术机构的指导下自行组织开展模拟应急演练。

  五、工作指标

  1、目前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报告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为机构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居民身份证填报完整率、重卡率、综合指数。

  机构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网络正常运行机构数/机构总数×100%;

  及时报告率=及时报告卡片数/报告卡片总数×100%;

  及时审核率=及时审核卡片数/审核卡片总数×100%;

  重卡率=重卡数/现住址为本地区的卡片总数×100%;

  居民身份证填报完整率=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完整的卡片数/报告卡片总数×100%;

  综合指数(%)=机构正常运行率×0.2+及时报告率×0.2+及时审核率×0.2+(100-重卡率)×0.2+居民身份证填报完整率×0.2。

  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完成率=重点传染病病例规范调查数/重点传染病病例报告总数×100%;

  2、传染病暴发疫情信息报告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主要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100%。

  六、检查与督导

  县卫健局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考核方案,每年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组织开展2次以上考核和4次以上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4次及以上常规和专项技术指导,至少保证辖区所有直报医疗卫生机构1次全覆盖。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实行奖惩制度,定期进行自查。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工作方案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指导各地做好不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工作,xx月xx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不同人群心理状况也随之变化。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请精神科医师会诊。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xx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队,对治愈隔离患者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识别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负责)

  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及心理疏导。各地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为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其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等应当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协助其到当地精神卫生机构就诊。x省、x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预案,强化人文关怀,指导通过网上等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三)强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x省、x市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具体情况,把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了解工作对象心理特点,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协助寻求心理专业人员帮助。(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四)做好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x省、x市要充分发挥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援鄂心理救援队的作用,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五)加强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加强心理疏导。x省、x市要发挥各类志愿者作用,注意识别、发现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通过社区干部联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干预。(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x省、x市要做好滞留在鄂、在汉人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经济损失较大人群的心理服务。对有典型心理行为问题的利益受损群体,引入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矛盾处理或纠纷化解,预防极端事件发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信访部门负责)

  (七)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心理疏导。各地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x省、x市要将心理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仍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时疏导居民长期封闭管理产生的负面情绪。(宣传、广电、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三)各地要对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

  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工作方案5

  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大局稳定,为建设清凉绿色秀美幸福新陵川作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要求

  本着“预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救治、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在我局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体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三、主要措施

  (一)适度做好宣传引导。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宣教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干部职工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情,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同时,做好办公场所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正常空气流通。

  (二)严格控制会议数量。鉴于疫情具有传染性,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开展大型会议,减少会议数量,不开不必要会议。不邀请外单位人员来我局开展交流考察活动,要求各小单位工作汇报尽可能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

  (三)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派员赴外地考察学习,一般不安排人员出差。全体工作人员要带头劝导身边人减少外出,不去人流密集场所,不串门、不集会、不外出聚餐。

  (四)建立情况登记制度。建立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来访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制度。局机关及各基层所、事业单位要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坚持每日登记,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局机关及各基层所、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发现有发热、咳嗽的,及时向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赴医院就诊。对医院诊断须隔离者,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交叉传染。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不走过场、抓出实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基层所、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疫情预防控制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基层所、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

  (三)强化执纪问责。全系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敷衍塞责、不负责任者,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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