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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0-09-07 11:12:46 浏览量:

  县发改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贺兰县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为我县争创法治安县贡献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明晰权责阳光执法。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机构调整情况、法律法规废改立释以及简政放权工作要求等,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照清单,依法行使权力和责任,将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2.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严项目备案,按照区、市下放权限,严格落实《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一步缩小核准范围,提高核准效率。除核准目录中明确要求核准的及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限制、淘汰类项目外,符合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备案制管理。同时,推进投资项目网上审批模式,通过互联网+政务模式,实现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把过去业主跑项目变为让数据跑路,缩减办理时限。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围绕当前经济条件下我县企业所面临的新问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发展目标、生产经营任务和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严格落实阳光高效的政务环境、便捷优质的服务环境、活跃规范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守信践诺的诚信环境、功能完善的要素环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增强我县发展动力。

  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扫黑除恶三年为期目标,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投入到线索举报中,形成全民参与扫黑的大格局中。经常性深入管辖企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发现在企业、村、社区有黑恶势力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在提交常务会和有关会议前提交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审、有审必备、有错必纠。二是完善的拟稿、审查、发布、备案等程序和制度,严格按程序制定文件,严把质量关,提高文件的起草质量。对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清理等。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文件在起草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惠民政策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可以公开的必须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不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及时告知群众并说明相关理由。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及工作能力,重点加大对《价格法》《粮食流通法》《行政处罚法》等多项涉及日常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力度。同时通过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知识竞赛,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健全学法用法制度

  制定干部理论学法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题材、学习笔记,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法心得。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身作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学习,做好法律知识的有效宣讲。

  (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七)强化社会诚信建设

  研究制定《贺兰县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形成政府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落实双公示制度,为打造诚信政府提供有力平台。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问题

  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力度,尤其是加快速度推进美洁公司破产进度,按照破产程序依法解决美洁公司职工的医保、社保、工资问题,有效化解矛盾问题,避免发生大规模越级上访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署,全力推进。局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各办、中心要将各自业务领域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服务作用,围绕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加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新闻媒介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工作,提升发改领域法治工作影响力。

  (三)强化考核,抓好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个人年度考核中,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杜绝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确保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县发改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精神,根据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贺兰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依法治县是促进我县跨越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必然趋势,是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战略措施。要实现富裕、幸福、和谐、美丽贺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就必须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为指导,按照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干部自觉学法守法,提升依法办事能力,推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依法行政管理,加强重点秩序整治,加强社会法制建设,为确保我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以每周二、周五例会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及系列讲话。同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列入到干部日常学习考核中,提高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2.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应对新冠肺炎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要任务、疫情防控的重要保障、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执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发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及时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年终述责述职述廉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总结归纳年度法治建设经验,推动依法治县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扫黑除恶三年为期目标,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投入到线索举报中,形成全民参与扫黑的大格局中。经常性深入管辖企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发现在企业、村、社区有黑恶势力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5.精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围绕当前经济条件下我县企业所面临的新问题,提升企业服务、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清理涉企收费、中介服务、证明事项,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持续推进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同时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探索互联网+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覆盖,高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6.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进一步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细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提高领导依法决策、依法执法、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正式在编干部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考试,督促全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7.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实施步骤,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查漏补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配合县法治办做好自治区、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测评工作,整理好各类考核档案,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五年任务。

  8.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严格执行《贺兰县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县群众基础

  9.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普法力度。认真开展124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切实将法律送万家。同时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及《贺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按任务、按时间节点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为八五普法的启动打好基础。

  10.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形成政府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落实双公示制度。同时全面归集、公示和应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制定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信用建设工作细则,加大对失信违约行为的曝光力度,促使全社会的企业和个人自觉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识到依法治县工作的意义,把依法治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局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落实,带头抓好依法治县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郁氛围。加大对依法治县工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依法治县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依法治县工作中来,努力扩大法治工作的群众基础,为依法治县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谐氛围。

  (三)加强检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局党委要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督促,不定时对依法治县工作进行检查,促进依法治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县发改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发改局按照天台县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总要求,围绕发展和改革中心工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依法决策,规范行政行为。一是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我局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天政办发〔2013〕87号)要求,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坚持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原则,同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二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我局在作出规划、投资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认真落实《天台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实施办法》(天政发〔2016〕20号)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三是完善政府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发挥公职律师制度职能,确保行政合同完整性和准确性,降低合同法律风险和经济责任。

  (二)坚持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一是做好权力清单调整公布工作。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的省发展改革委权力清单,认真梳理和调整本部门权力事项,确保发改系统权力清单与职能相一致。突出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公开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已公布各类权力事项共32项。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准情况。有效公开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情况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在批复等文件送发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后,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开。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件数161件,其中主动公开审批、核准项目批文116件,公开率100%。

  (三)坚持严格执法,提高行政能力。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制度,确保依法持证上岗。对符合申领行政执法证条件的人员,提供网上报名、审查资料上传、考试参考资料准备、办证进度跟踪等服务。2019年新增2名持证人员,使全局行政执法证持有率达100%。同时,及时完成执法证证件变更等工作。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的程序要求,运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对年度监察计划、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进行了同步公开公告。2019年完成百赞塑胶和新维士两家工业企业的节能监察工作,做到双随机确定监察对象,全过程公开记录,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政府法治建设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有待深入推进、亮点特色工作有待挖掘等等,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举措,切实加以改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布置年内法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每年年初制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内安排不少于3期的学法任务。按照计划定期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学法等法治学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开拓新思路,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

  (二)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加大法治宣教力度,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思维深入思想落到实处,完善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强化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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