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件范文网>数学课件 > 初一 > 最新村干部双语学习计划范文

最新村干部双语学习计划范文

2020-10-15 17:38:57 浏览量:

  村干部双语学习计划篇一

  为了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加强语言文字管理,继续推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双语水平特制定此计划:

  1、每周五下午为干部职工双语学习日。结合机关干部双语实际水平,要求机关干部职工三年内达到双语日常用语口语化,工作术语熟练化,能独立的深入群众开展工作,达到能深入广大群众当中进行宣传教育,能与农牧民谈心交流的目标。

  2、集中学习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好学习记录。把双语学习纳入干部业务素质学习计划,要求每月对干部学习双语情况进行考核,由主管领导统一批阅,党政办归档汇总,作为年底定绩评优的依据。

  3、采取结对互学,规定2-4名民汉干部结成一个双语学习互助组,制订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目标,并在半年、年终进行测试,检验双语学习情况。

  4、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实际需要,把部分常用内容编印成双语小手册发给干部,要求干部认真做好每天的自学笔记,学习笔记每月党政领导的自学和学习笔记由X书记和X乡长审批,一般干部的笔记由X主席和X副书记批阅,教师队伍的笔记由X副书记审批。

  5、利用乡党校和农广校对组织重点培养的对象和乡村后备干部进行 双语培训。

  6、建立严格的双语学习考核制度,党政办每月对干部双语学习情况进行自查,将干部双语学习成绩与绩效考核、年终考核挂钩。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以此加大领导和干部对双语学习的重视度,以便长期坚持下去

  村干部双语学习计划篇二

  XX村干部汉语(汉语)学习计划 为了提高村党支部、党委成员和村干部和的汉语应用水平和工作业务水平,不断增强工作能力,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如下汉语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自治区、县、乡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基层干部双语应用能力、提高自身工作组水平的通知,为了努力掌握基本的汉语表达能力来加强跟汉族群众沟通,互相帮助、互相加强民族团结,努力创建民族相和睦相处的局面。

  二、学习对象:

  全体村支部、村委成员、村干、民兵。

  三、学习内容:

  1.学习访惠聚领导组发放的维汉双语日常用语学习手册里的内容。

  2、学习工作组指定的有关汉语教案、材料内容。

  四、学习方法:

  全体学员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习不少于5个生词、两个句子,时间不少于30分钟,应采取集体学习合自学的方法,不断提高自身汉语表达能力、水平。

  五、学习要求

  1.除了正确理解和学习县委扩大会精神,稳定政策,

  宗教政策,惠民政策、三支队伍建设方面的三会精神、非法宗教活动的界限,能突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外,还要增高自身的汉语应用水平,最起码达到简单的日常用语的应用。

  2.做到学习有笔记,有相关讨论记录等。

  六、组织、督导人员;工作组组长、村支部书记负责学员及指导人员的组织管理和督导。

  七、指导人员:工作组副组长卡迪尔〃赛买提和工作组成员努日力〃达吾提负责指导学员学汉语。

  八、学习地点:村委会会议厅或工作组会议室。

  九、最终目的:使学员应用基本、日常汉语词、句达到基本的汉语表达和应用能力。

  十、学习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晚上

  村干部双语学习计划篇三

  汉族干部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干部学习汉语,是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加强民族团结,增进各民族相互了解,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和进步的重要举措,驻村干部在藏汉双语学习中,了解各自的民风民俗、礼仪禁忌,增进民族间感情的融合。驻村干部现学现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促进干群关系的融合,巩固民族团结成果。我驻村工作组根据实际,制定2015年藏汉双语学习计划如下:

  一、根据每名干部双语的现有水平,确立一帮多的帮带关系,互相帮助学习双语双向负责,相互提高,确保做到不懂随时问、想学有人教的要求,营造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增加干部的学习双语的兴趣。

  二、定期进行双语学习,每周星期一、三利用一个小时的时间,藏族干部学习三句常用汉语。每周星期二、四利用一个小时的时间,汉族干部学习三句常用藏语,日积月累、积少成多。

  三、不定期开展双语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干部汉语水平和提高汉族干部的藏语水平,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学习环境,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积累词汇,在拉家常中尽可能地练、大胆地说,不断提高驻村干部的双语实际应用水平和会话能力。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课件范文网 友链、商务、投稿、客服:QQ:1870841073 邮箱1870841073@qq.com

Copyright @ 2006 - 2020 课件范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课件范文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1501245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