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件范文网>政治课件 > 初一 > 七年级下册政治《坚持依宪治国》教学设计

七年级下册政治《坚持依宪治国》教学设计

2021-08-10 08:50:38 浏览量:

七年级下册政治《坚持依宪治国》教学设计

 

  一、 教学思路分析

  激情阶段通过活动交流,让学生了解依宪治国,并结合自己的知识拓展范围。通过详细讲解宪法在我国占据的重要地位,让学生体验到宪法的重要性。

  体验阶段借助多媒体播放的视频资料,引发学生关注和好奇,主动求索,带入预设情境。通过教师展示材料和学生讲述故事,总结归纳关于宪法的知识。

  导行阶段过程中始终贯穿宪法在我国法律中占据不可动摇的地位。从而培养崇尚宪法的思想,树立宪法意识,自觉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深刻认识依宪治国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作用,自觉树立宪法观念,增强守法意识。

  二、教材分析

  课程依据标准:本节内容选自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第儿课第一部分。本课所依据的课程标准的相应部分是“根本的活动准则”、“最高的法律效力”。培养崇尚宪法的思想,树立宪法意识,自觉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深刻认识依宪治国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作用,自觉树立宪法观念,增强守法意识。

  内容解析:培养崇尚宪法的思想,树立宪法意识,自觉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深刻认识依宪治国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作用,自觉树立宪法观念,增强守法意识。

  三、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了解现行宪法的构成,理解宪法是根本的活动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懂得中国共产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的道理。

  2.能力目标:运用比较的学习方法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培养自主、合作学习的能力。感受宪法权威,提高守法、护法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培养崇尚宪法的思想,树立宪法意识,自觉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深刻认识依宪治国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作用,自觉树立宪法观念,增强守法意识。

  四、教学重点 及教学难点

  1.根本的活动准则、最高的法律效力。

  2.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五、学情分析

  小学阶段的相关课程通过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使学生初步养成守法意识和通过普及宪法常识教育,形成对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威、功能的初步认识,为初中阶段学习宪法奠定了基础。

  六、教学策略选择

  合作探究、讨论、讲授、小组交流。

  七、教学环境与资源

  录播室 多媒体 PPT 文本资料

  课前准备:

  教师准备1)教师课前通过座谈、或其他方式了解学生对宪法的了解,以便有针对性的教学;2)教师搜集关于宪法的视频资料或者文本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

  学生准备1)搜集关于宪法及普通法律的知识,以备法律家族聚会上介绍

  2)预习教材,对疑问和困惑做好记录。

  八、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已有137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被调查。据统计,落马的137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中,徐才厚是首名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孙政才是首名落马的在职中央政治局委员,苏荣是十八大后落马的首名副国级官员,周本顺是十八大后首名落马的在职省委书记,杨栋梁是十八大以来落马的首个国务院直属机构现任“一把手”,苏树林是十八大后首名落马的在职省长。年龄最大的是1942年12月生的周永康,也是由中纪委查办的最高级别正国级官员;年龄最小的是1968年7月出生的安徽省副省长周春雨。

  思考:这份打虎成绩单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教师总结:我国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宪法的构成

  活动一:宪法知识知多少

  (看宪法目录,明确宪法构成)

  宪法的构成

  序言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目标导学二:宪法是根本的活动准则

  活动二:探究宪法是根本的活动准则

  (阅读教材第20页“探究与分享”)

  1.思考:我国为什么要对宪法草案进行全民讨论?

  提示: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材料链接:2017年4月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遵法、信法、用法的良好氛围。4月24日,乌苏市林业局在局机关四楼会议室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主题教育活动。此次“宪法法律宣传月”主题活动以宪法宣传为引领,重点宣传依法维稳以及安全生产、改善民生、扶贫开发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执法必须公正、准确和依法维护公民权益为内容,以强化全局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

  2.思考:为什么要举办“宪法法律宣传月”主题教育活动?

  提示: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增强人们的宪法意识,保障宪法实施。

  活动三:探究中国共产党和宪法的关系

  作为领导人民制定宪法的中国共产党,和宪法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请看下面两种不同的观点。

  正方:中国共产党应该和其他政党、团体、组织一样,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反方: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中国共产党可以不受宪法的约束。

  师指导生分组讨论,整理课前准备的材料,鼓励生积极展开辩论。

  师在生辩论后,引导生进行知识点总结。

  3.教师归纳: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的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宪法既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又体现了党的方针、政策和主张。中国共产党更应该模范地遵守宪法,如果不遵守宪法,就会降低党的威信,削弱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4.归纳总结:

  根本的活动准则

  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目标导学三:最高的法律效力

  活动四:探究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结合教材第20—21页“探究与分享”,开展“法律家族交流会”。

  师:首先进行一个猜谜游戏,谜语是:排行我老大,国法之根本;子由母产生,冲突我有效。请问谜底是什么?然后根据同学们准备的资料,介绍其它法律成员。

  如果把所有的法律比作乐队,宪法就是乐队的指挥;如果把所有的法律比作一支军队,宪法就是这支军队的最高统帅。这句话说明了什么?

  提示: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分组讨论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

  总结:

  最高的法律效力

  内容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制定和修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保障了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拓展空间

  开展宪法诵读活动 “你来读,我来听”

  要求:每组一名同学朗读,其他同学聆听:

  目标:走进宪法,学习宪法,了解这次宪法修改的内容.

  小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九、板书设计

  1.根本的活动准则

  2.最高的法律效力

  十、作业布置 练习册7、8题

  课后反思

  本节课,首先以十九大(3月17日至19日)在人民大会堂连续举行多场宪法宣誓视频导入,让学生认识宪法的威严及权威性,引起学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兴趣。其次,因授课前学生已搜集关于宪法及普通法律的素材,为此,授课过程中以“法律家族大聚会”的情景教学,让学生们介绍不同法律的职责、了解普通法律与宪法的区别,凸显宪法的权威性。最后,课堂中采用小组交流、合作探究、讲授等教学方法,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各个教学环节过渡自然,学生的参与度也教高。比教学过程中,注重根据学生已有的知识储备,提出适当的问题,向学生提出要求,实现了老师和学生的良好互动,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再如,根据教学的需要,充分利用了图片、文字资料、图表视频等创设情境,让学生在生动教学中掌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并取得了效果。不足之处,对学生的启发不够到位,时间前松后紧,板书设计不够精炼。

  在以后的学科教学过程中注重落实学生的核心素养,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课件范文网 友链、商务、投稿、客服:QQ:1870841073 邮箱1870841073@qq.com

Copyright @ 2006 - 2020 课件范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课件范文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1501245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