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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模拟试题

2020-10-15 18:26:55 浏览量: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该法律规范属于(  )。   A、任意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命令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   【答案】B   【解析】命令性规范是指规定主体应当或必须作出一定积极行为的规范;禁止性规范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范。   2、2016年1月弛达有限公司将自有的写字楼出租给正华公司,租期2年,并订立了租赁合同,同年6月向银行申请了一年期的借款200万,并以该写字楼设定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2017年6月弛达公司无力清偿借款,写字楼被拍卖,张某拥有了写字楼的所有权,则(  )。   A. 抵押权实现后,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租赁合同对张某无效   B. 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华硕银行有效   C. 写字楼拍卖后,正华公司应迁出写字楼,对正华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弛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 如果租赁合同不具有无效的情形,张某不能解除租赁合同   【答案】D   【解析】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本题中,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张某有继续有效,张某不能解除合同,对华硕银行无效,选项AB错误,选项D正确;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正华公司可以继续租赁使用该写字楼,无需迁出,选项C错误。   3、甲向乙购买房屋一套,并已支付一半价款,剩余价款约定在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乙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要求解除合同。甲诉至法院,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生效   B. 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成立   C. 合同已经生效,但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乙赔偿甲的损失   D. 合同已经生效,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答案】D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本题中,乙方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甲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   4、张某想从李某处借款10万元,李某知道张某平时人品很差,于是便告知张某,如果张某能够找到一个保证人,来担保这笔债务,李某就答应借款事宜。后张某与好友薛某串通起来骗取了李某的10万元,但薛某并没有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关于李某的损失承担的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李某可以要求张某和薛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李某只能要求张某承担责任   C. 李某只能要求薛某承担责任   D. 李某自己遇人不淑,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答案】A   【解析】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形下,债权人的请求正确的是(  )。   A. 最先要求债务人承担物的担保责任   B. 最先要求保证人承担物的担保以外的保证责任   C. 最先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D. 最先要求保证人承担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的保证责任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 甲地   B. 乙地   C. 丙地   D. 丁地   【答案】C   【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7、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以自己财产份额出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无论何种情况下均不得以财产份额出质   B.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随意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不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答案】D   【解析】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 如乙以劳务作为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C. 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 若甲因重大过失造成企业债务,则只有甲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B   【解析】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据此可知,各合伙人可以以劳务作为出资,选项A错误;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选项B正确。我国法律未禁止或限制将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合伙企业的商号或字号。选项C错误;所有普通合伙人均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D错误。   9、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A. 持有公司1/2以上表决权   B. 持有公司1/10以上表决权   C. 过半数   D. 2/3以上   【答案】B   【解析】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0、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公司应当在2017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 该公司应当在2017年10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 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 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   【解析】本题有两个考点:一个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要求,另一个是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要求。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17年11月30日前。   1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B. 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   C. 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据为己有   D. 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披露   【答案】D   【解析】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披露是正当合法的行为。   12、下列人员中,不属于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是(  )。   A. 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公司副经理   B.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C.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D. 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公司商业客户的董事长   【答案】D   【解析】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不包括商业客户的董事长。   13、在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事项中,相关投资者应在权益变动行为完成后一定期限内就股份增持情况作出公告,律师应就相关投资者权益变动行为发表符合规定的专项核查意见并由上市公司予以披露。该期限是(  )。   A. 3日   B. 5日   C. 10日   D. 15日   【答案】A   【解析】相关投资者应在权益变动行为完成后3日内就股份增持情况作出公告,律师应就相关投资者权益变动行为发表符合规定的专项核查意见并由上市公司予以披露。   14、某上市公司监事会有5名监事,其中监事赵某、张某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选举监事时,认为赵某、张某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故一致决议改选陈某、王某为监事会成员。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该上市公司应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该信息予以披露,该信息披露的方式是(  )。   A. 中期报告   B. 季度报告   C. 年度报告   D. 临时报告   【答案】D   【解析】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   15、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编制并公告中期报告。报告编制并公告的时间应当是(  )。   A.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   B.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5日内   C. 每一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   D. 每一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   【答案】C   【解析】根据《证券法》规定,中期报告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公告。   16、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正确的是(  )。   A. 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多次的合同选择履行权   B. 对于破产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合同,管理人无权选择解除合同,逃避法律义务   C. 一般情况下,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解除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D. 保险公司破产时,对尚未履行完毕的人寿保险合同,管理人有权解除   【答案】B   【解析】(1)选项A: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只享有一次性的合同选择履行权;(2)选项C:破产企业对外出租不动产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除存在严重影响破产财产的变价与价值、且无法分别处分等特殊情况外,管理人不得违背合同约定任意解除合同;在变价破产财产时,房屋可以带租约出售,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选项D:保险公司破产时,对尚未履行完毕的保险合同特别是人寿保险合同,管理人无权予以解除。   17、下列关于破产和解与重整的比较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债权人、债务人和债务人企业的出资人都可以依法提起重整申请,而和解只能由债务人提起   B. 和解协议和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均不得行使表决权   C. 已经生效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也包括对债务人享有物权担保债权的人;已经生效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不包括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   D. 重整计划草案最终需要经过人民法院批准,而和解协议草案只须经过债权人会议通过即可执行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时,针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专门设立表决组进行表决,因此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是可以参与表决的,而和解协议的表决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能参加表决,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包括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物权担保债权的人,因此选项C的表述错误。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草案最终都需要经过人民法院批准或认可,因此选项D的表述错误。   18、假设债权人在2017年6月3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甲企业破产,人民法院当日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甲企业的下列债权和债务,可以相互抵销的是(  )。   A. 甲企业的债务人A,在2017年7月2日受让了某债权人对甲企业的债权,该受让的债权与A对甲企业的债务   B. 甲企业的债权人B,2016年5月1日在明知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事实的前提下依然承担了甲企业的债务,该债务此时仍未清偿,B承担的债务与B对甲企业的债权   C. 甲企业的债务人C,在2017年8月31日受让了某债权人对甲企业的债权,该受让的债权与C对甲企业的债务   D. 甲企业的出资人D,主张以D对甲企业欠缴的出资来抵销甲企业欠D的货款   【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本题选项A和C的情况中,由于债务人的债务人受让债权的时间是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此其取得的债权不能与其债务相抵销;选项D的情况中,是债务人股东因欠缴债务人出资所负的债务,不得与债务人对其负有的债务进行抵销。   19、下列关于委托收款的特征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B. 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C. 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D. 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   【答案】C   【解析】以付款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以单位为付款人的,付款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20、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  )。   A. 该汇票无效   B. 该背书转让无效   C.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付款责任   【答案】C   【解析】我国《票据法》第34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被背书人对后手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这是指背书人之后将记载有禁止背书的汇票转让,原被背书人对依此以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包括以后的被背书人、背书人、最后持票人等,将不承担票据责任,其只对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   21、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上的签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法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盖章   B. 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必须为该个人的签名加盖章   C. 出票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导致票据无效   D. 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法人或其他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因此选项AD错误。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因此选项B错误。   22、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由国有参股股东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并在每年一定期限之前将其上年度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该期限为(  )。   A. 1月31日   B. 2月28日   C. 3月31日   D. 4月30日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由国有参股股东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并在每年1月31日前将其上年度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3、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都是从事奶粉生产的厂家,其主要市场均在某市,三家公司在某日的行业会议中签订了关于维持现有价格的协议,不允许相互之间采用降低价格的方式进行竞争。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关于该协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协议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   B. 该协议属于行业间的合法协议,受法律保护   C. 该协议属于固定商品价格的协议,是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   D. 该协议属于联合抵制交易的横向垄断协议   【答案】C   【解析】本题所叙述的情况属于固定商品价格的协议,是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   24、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下列表述不符合规定的是(  )。   A.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无论是否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均适用该法   B.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国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管理工作   C.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的商务主管部门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管理工作   D. 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机构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管理工作   【答案】A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才适用该法。   二、多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1、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有(  )。   A. 所有权法律关系   B. 人身权法律关系   C. 债权法律关系   D. 劳动法律关系   【答案】AB   【解析】选项CD属于相对法律关系。   2、下列法律行为不得附条件的有(  )。   A. 赠与   B. 结婚   C. 离婚   D. 法定抵销   【答案】BCD   【解析】并非所有的法律行为都可以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法律行为不得附条件:(1)条件与行为性质相违背的,如《合同法》第99条第二款规定,法定抵销不得附条件;(2)条件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的,如结婚、离婚等行为。   3、下列关于质权设立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有(  )。   A. 以机器设备出质的,质权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设立   B. 以仓单出质的,质权自仓单交付之日起设立   C. 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D. 以依法可转让的专利权出质的,质权自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设立   【答案】BCD   【解析】以动产出质的,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4、甲委托乙到A公司购买某型号机器1台,双方约定报酬为1000元。乙到A公司处协商购买机器事宜,但因A公司要价过高,尽管乙再三努力,机器价格仍超过了甲可以承受的限度,乙只好无功而返。下面表述正确的有(  )。   A. 乙可以向甲请求支付相应报酬   B. 甲可以以委托事务未能完成为由拒绝支付报酬   C. 乙不可以向甲请求支付相应报酬   D. 甲不可以以委托事务未能完成为由拒绝支付报酬   【答案】AD   【解析】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5、下列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方式的有(  )。   A. 货币   B. 著作权   C. 工业产权   D. 劳务   【答案】ABC   【解析】有限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是不可以以劳务出资。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合称为知识产权,所以ABC是正确的。   6、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B.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   C.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监事会   D.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委派   【答案】AB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所以C选项错误;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所以D选项错误。   7、甲、乙、丙、丁拟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 以实物出资   B. 以专利权出资   C. 以劳务出资   D.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答案】ABD   【解析】股东出资方式不限于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用劳务出资,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   8、2018年1月10日,甲上市公司披露虚假的重大利好消息。2018年2月20日,在全国范围发行的乙证券报首次揭露了甲公司的虚假消息,引起股价波动导致停牌。2018年3月30日,甲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披露证券市场信息的媒体上,自行公告更正虚假陈述。下列投资者中,属于因甲公司虚假陈述造成损失的有(  )。   A. 张某在2018年1月5日卖出甲公司的股票,因该股票下跌损失1万元   B. 李某在2018年2月5日买入甲公司的股票,因该股票下跌损失1万元   C. 王某在2018年3月5日卖出甲公司的股票,因该股票下跌损失1万元   D. 赵某在2018年4月5日买入甲公司的股票,因该股票下跌损失1万元   【答案】BC   【解析】选项A发生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前,其损失与虚假陈述不存在因果关系。选项B属于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其损失与虚假陈述有因果关系。选项C属于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其损失与虚假陈述有因果关系。选项D属于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进行的投资,其损失与虚假陈述不存在因果关系。   9、上市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东不包括(  )。   A. 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B. 上市公司的董事   C. 上市公司的监事   D. 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ABCD   【解析】社会公众股东指不包括下列股东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①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10、根据破产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   B. 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未依据规定请求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债权人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上述行为并将因此追回的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C. 债务人经过行政清理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可撤销行为的起算点,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   D. 管理人代表债务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以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对所涉债务人财产的相关行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债务人财产损失为由提起诉讼,主张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ABD   【解析】债务人经过行政清理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可撤销行为的起算点,为行政监管机构作出撤销决定之日。   11、关于国内信用证,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信用证结算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及劳务   B. 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C. 一家银行作出的付款、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关系的制约   D. 只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以及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开办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可以办理信用证结算业务   【答案】ABCD   【解析】以上选项表述均正确。   12、某国有独资公司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所为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 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的协议   B. 与关联方订立借款的协议   C.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D. 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   【答案】ABCD   【解析】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2)为关联方提供担保;(3)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   13、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情形有(  )。   A.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B.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C.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D. 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答案】ABCD   【解析】以上选项均属于法律禁止的垄断协议。   14、基于一定的原因,国家可以限制或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属于该原因的有(  )。   A.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的需要   B. 为保护环境的需要   C. 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的需要   D. 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的需要   【答案】ABCD   【解析】四个选项都是正确的。   三、案例分析题(本题型共4小题55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60分。)   (一)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甲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08年1月,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和E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2013年1月,乙公司依法变更为甲公司。其中,截至2012年12月31日,乙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亿元,乙公司变更为甲公司后的股份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股份总额为2.5亿元,甲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600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甲公司拟申请发行股票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元,拟筹资额32000万元。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的价值为6000万元。   (4)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2000 3800 4000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的净利润 1356 2532 282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1200 1600 3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0 2200 1600
  注:公司2014年末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法定存续的期限条件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法定存续的期限条件。(1分)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本题中,甲公司在2013年1月依法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且净资产值100%折股,因此其持续经营期限可以从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开始计算,其经营期限已经超过了3年。(1分)   2、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结合《公司法》的规定,指出乙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甲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人数和折股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乙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甲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人数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本题中发起人人数为5人,符合规定。(1分)   ②乙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甲股份有限公司时净资产折股比例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本题中,折股比例为100%,并未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因此是符合规定的。(1分)   3、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说明甲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符合规定。(1分)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本题中,甲公司股本总额达到了2.5亿元,因此是符合规定的。(1分)   4、根据本题要点(2)和(3)所述内容,说明甲公司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本题中,200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为2600020%=5200(万元),其无形资产价值为6000万元,高于了净资产的20%,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0.5分)   5、根据本题要点(4)所给的表格,分别指出甲公司有关财务指标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财务指标标准。根据规定,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应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额为5621万元,因此是符合规定的。(1分)   ②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和营业收入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财务指标标准。根据规定,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也就是说,以上两个标准满足其中一个即可。本题中,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额为9800万元,未超过3亿元的标准,但是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00万元,超过了规定的标准,因此是符合规定的。(1分)   ③公司2014年末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财务指标标准。根据规定,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1分)   (二) 甲有色金属厂是某市产业部下属的国有企业。假设2015年3月18日,甲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月2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通知了甲有色金属厂。法院于2015年10月21日裁定宣告该有色金属厂破产。管理人及时拟订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交由债权人会议讨论,已知债权人会议共有债权人10人,债权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全部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为A、B二人,其代表的债权额为300万元。破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依法通过后,直接交给管理人执行。   2015年11月30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但在2016年8月,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时发现,该厂曾在2015年1月时放弃对某机器厂的120万元债权,同时,有人举报2014年2月20日,该市产业部将甲有色金属厂所有的一台价值80万元的金属切割机无偿调拨给另一企业使用。   问题:   1、A、B二人在债权人会议的此次表决中是否享有表决权并说明理由。   【答案】A、B二人在债权人会议的此次表决中不享有表决权。(1分)根据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由于A、B二人的债权均有破产企业财产作担保,因此其对本次债权人会议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决议不享有表决权。(1分)   2、此次债权人会议中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决议如何通过并说明理由。   【答案】A和B不享有表决权,那么通过此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决议,应该经过5人以上(过半数)通过,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在350万元以上(1/2以上)。(1分)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1分)   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的程序不符合规定。(1分)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因此,该破产企业的破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依法通过后,直接交给管理人执行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1分)   4、该厂放弃的120万元债权,债权人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并说明理由。   【答案】该厂放弃的120万元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1分)根据《破产法》规定,自破产程序按照法律规定方式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放弃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1分)   5、对某市产业部无偿调拨价值80万元的金属切割机,债权人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并说明理由。   【答案】对该市产业部无偿调拨价值80万元的金属切割机,债权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1分)根据《破产法》规定,自破产程序按照法律规定方式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这里虽然是在破产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的,但该行为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前发生的,因此是不能追回的。(1分)   (三) A公司卖给B公司一批货物,B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3月5日 A公司向 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3月10日 A公司在与 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 D公司,3月20日 D公司在与 E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E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3月30日 E公司在与F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   4月6日,持票人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E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F公司于4月7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4月10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 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102万元。   对F公司的追索,E公司以F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B公司以A公司交货不合格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银行C 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答案】银行C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1分)根据规定,背书日期作为相对应记载事项,如果未在汇票上记载,并不影响汇票上背书的效力(背书日期如未记载,则视为汇票到期日前背书)。(1分)   2、E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答案】E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1分)根据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的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如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2分)   3、D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答案】D公司的主张成立。(1分)根据规定,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如其后手再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分)   4、A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答案】A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1分)根据规定,追索金额包括:①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②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2分)   5、B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答案】B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1分)根据规定,票据的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B公司不得以自己与A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F公司。(1分)   6、如F公司于4月20日才向银行C提示付款,如银行C拒绝付款,能否向E公司行使追索权 C银行的票据责任能否免除 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F公司不能向E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如果持票人不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在本题中,该汇票的到期日为4月5日,持票人应在4月15日前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2分)②C银行的票据责任不能解除。根据规定,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而解除,经作出说明后,承兑人仍要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2分)   (四) (本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   甲、乙、丙三个公司在S市设立A灯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公司以商誉作价出资20万元,乙公司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劳务作价出资35万元,丙公司以厂房出资35万元,但在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指出股东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经过更正后公司得以成立。该公司2016年发生如下事项:   (1)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   ②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   (2)王某为公司董事会的董事,A公司生产的灯具价廉物美,行销市场,在S市的灯具市场占有半壁江山。2016年A公司的灯具产品发生严重滞销,销售额持续下降。经调查,发现王某于2013年与几个朋友合资投资设立B照明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王某在B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具体负责B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于B公司生产的灯具在用料、款式、功能方面与A公司生产的灯具相差无几,挤占A公司的一部分市场份额。于是,A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   ①要求王某将从B公司所得收入归A公司所有;   ②撤销王某A公司董事的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的董事。   ③2016年5月,经检查,发现A公司出资时甲企业出资的机器设备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但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将甲企业补足出资的义务免除。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股东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股东的出资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而本题中,股东以商誉与劳务出资,不符合规定。(2分)   2、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和聘任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规定的。(1分)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2分)   3、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2分)   4、王某任B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B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王某在B公司的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本题王某是A公司的董事,又是B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而A公司与B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营业,且其行为损害了A公司的利益。所以,王某在B公司的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2分)   5、A公司董事会针对王某作出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A公司要求王某将其B公司所得收入归A公司所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其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1.5分)②A公司董事会撤销王某董事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选举和更换董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公司董事会无权选举和更换董事。(1.5分)   6、甲企业是否应该补足出资乙和丙是否对甲出资不实承担责任股东会对免除甲企业补足出资义务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①甲企业应当补足出资。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1分)②乙和丙应该对甲出资不实的行为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1分)③股东会免除甲企业补足出资义务的决议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股东对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以发起人协议的约定、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免除。(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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