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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书(23篇)

2023-02-25 10:42:49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书(23篇),供大家参考。

分包合同书(23篇)

分包合同书(精选23篇)

分包合同书 篇1

  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两方经友好洽谈和商量,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有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___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室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卫

  三、工程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议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手续(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准则:_________________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准则,两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手续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20__年4月_____日至20__年7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部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事项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两方签字之日起奏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分包合同书 篇2

  装饰工程分包合同书

  委托单位:

  施工单位:

  为了保证整个装修工程顺利实施和施工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与质量,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间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先事先对所属员工做好施工规范教育,施工安全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先在向下级员工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布置好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并随时检查这些措施的实施情况。

  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执行国家制订的相关的施工规范、安全规程和遵守临时用电、防火管理制度。

  4.所有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许随意拆除和变更现场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若因工作需要,必须作相应变更时,应请示甲方现场负责人,并经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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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使用和损坏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施和设备器材。

  6.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检查、监督、保护。

  7.乙方人员严禁在工地内酗酒、吸烟、随地大小便、赌博,需严格遵守施工各项管理制度。

  8.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等原因所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9.施工人员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场地,因擅自离开所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10.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分包合同书 篇3

  总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营业执照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____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15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_元。实行单方平方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________元。

  二、单项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单项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  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________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

  甲方:乙方:

  日期:

分包合同书 篇4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总包商),和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本分包合同。鉴于总包商已同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大型电气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业主),就在_________国的__________号工程项目的设计,运输和施工签订了合同。鉴于分包商愿按该合同实施土建和安装工程而报了价,鉴于总包商已接受分包商的报价,依据分包商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号文件及其所附的报价表(注),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下列文件应是本分包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1.电气、机械及技术操作的合同通用条款(1980年第一版)。

  2.合同的特殊条款。

  3._________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

  4.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5.土建和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的报价表。

  二、定义

  1.“总包商”:系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包商”:系指乙方_________和乙方_________将工程的任何部分转包给别的任何专业公司或机构。

  3.“总包商的工程师”:系指由总包商指派的监督分包商工作的人员。

  4.“分包”:系指由分包商按本合同第三条“工作范围”规定而要执行的工作。

  三、工作范围

  本工程包括在_________国境内,根据业主的技术规定,建设_________工程项目,如图所示。

  1.提供所有工程的监督人员,熟练和非熟练工人,提供运输、测绘工具及设备,挖掘及钻孔机械,吊车,以用于塔架安装和绝缘箍,地线配件,拉力条的安装以及导线挂垂和拉直等工作。

  2.提供混凝土材料、水泥、砂、石子、灰浆材料、钢筋,并运送到工地。

  3.为所有熟练和非熟练工人及行政人员提供住宿、膳食、供水、卫生设备、交通费用和社会保险。

  4.运送由总包商提供的材料:总包商在BKB库房中的塔架、导线、绝缘材料、五金构件、接地材料,包括从总包商在BKB的库房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并负责卸车和保管。

  5.分包商应按总包商提供的纵断面图和测绘图确定塔架的位置。凡是已由总包商定出的塔架位置,分包商应测量检验,以保证塔架的位置和线位方向符合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取得总包商批准后,应对测绘图作相应的更改或修正。

  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熟悉业主技术规范的分包商,应按照业主的要求,并承担属于分包工程范围内的与分包商有关的全部责任。

  五、劳动力

  分包商应:

  1.自始至终提供足够数量的工人,以满足总包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方面的要求。

  2.在工作时间、节假日方面,应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

  3.支付工资并服从当地关于对工人报酬的一切规定。

  4.为其雇员提供住宿及膳食。

  5.向总包商和_________国主管部门提供他们所需的有关其雇员的一切情况。

  6.对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或风险,自费为其雇员和工人提供保险费及工人补偿。

  六、法定责任

  分包商应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

  1.遵守_________国关于所得税的规定。如果其雇员中有人对雇主给他们的报酬不付个人所得税,分包商也应对此完全负责。

  2.根据_________国的法律,为其雇员支付各种国家安全捐款。

  3.分包商应服从所有适用于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_________国的法律、地方法及规定。

  七、与业主谈判

  除总包商的工程师授权外,分包商任何时候均不能与业主接触或谈判。

  八、维修保证期

  分包商将从接收补步验收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所有工程,不会由于其雇员的工艺低劣或因其提供的材料质量差而发生事故。

  九、意外事故或损失的责任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商应保障总包商不承担各种人身伤亡或财产(非工程部分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并保障总包商不承担属于分包商和其雇员所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要求诉讼费、指控和其他费用的责任。

  十、保险

  1.工程保险:总包商应按合同一般条款的规定,自费对永久和临时性工程、施工机械及设备进行保险,这应包括分包工程在内

  2.第三方保险:包括分包商在内的第三方保险,将由总包商承担,而分包商不付任何费用。

  3.工人补偿:分包商应自费负责其工人的保险,包括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

  4.对以总包商名义的保险单中的索赔补偿的确定,分包商应在3天内备齐各种有效的证单。

  不能由第三方和工程保险偿付的各种损失和费用,分包商应对此承担责任。

  所有扣减款额应记在分包商的帐上。

  对属于分包商自己的,或租借总包商的或租给总包商的全部机动车辆运输设备和工具,如未计入总包商的保险单,分包商应自费保险。

  十一、运输

  分包商应提供该分包工程施工及运送其人员往返工地所需要的全部运输车辆。

  十二、工具及设备

  该分包工程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工具,包括拉力设备、拨具、张紧装置、操作线、传动滑车等、分包商应自费提供。

  分包商应遵守_________国有关各种工具、设备、机械及运输工具方面的所有法律和海关规定,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一俟该分包工程竣工,分包商就应负责把上述全部设备和工具撤出_________国。

  十三、总包商材料的交付

  总包商应负责交付材料,包括塔架、塔架附件、导线、绝缘装置、绝缘体及导线配件、接地棒及接地线等。分包商应在BKB总包商的仓库提取材料,将材料装车,运送到施工现场并卸车,费用自行承担,按双方同意的工程进度计划,对分包商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材料,至少要在该项工作开始前一周为分包商备好。如果总包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把材料交付给分包商,总包商应准许分包商一个相应的延长期

  十四、材料的有效利用

  分包商应注意该分包工程所需要材料,如水泥、钢筋、燃料、润滑剂等,在_________国市场可能会出现供应短缺的情况时,分包商应自费安排从其他国家获得这些材料,从而保证该分包工程不间断地进行。

  十五、分包工程量

  在该分包工程价格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只是大约数,变化范围在±_________%之内,则单价不作任何变化。

  如果变化值超过±_________%,应按总包合同一般条款中第_________条规定处理。

  十六、分包商的宿舍区

  总包商应取得由业主写给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介绍信,为分包商选定建立其宿舍区的场地。函件所花费用和有关宿舍区的一切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

  十七、总包商的监督

  总包商将指定一位或几位工程师监督该项分包工程,分包商的人员应对其承担义务。

  十八、许可证和执照

  总包商应帮助分包商获得分包商雇员所需的入境签证、居住证和劳动证、该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口许可证,以及生活用房和物资进口许可证,要获取由业主写给_________国有关当局的证明信。办理这些函件所花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开支均应由分包商承担。

  十九、竣工及惩罚

  根据双方同意的交付材料(不包括由分包商提供的材料)日程表,只要分包商能及时得到材料,分包商就应按下列规定日期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施工。

  (各分项工程的竣工日期略)

  如果由于分包商的错误或疏忽,未能按上述日期完成该分包工程,分包商同意每延误一天,就向总包商支付拖延分项工程的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作为罚金或违约罚款金,罚金或违约罚款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分包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二十、分包商的过错

  如果总包商认为分包商未能认真或迅速地进行施工,或没有准确地按合同施工,或忽视总包商工程师所发布的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合理的书面指示,或违反合同规定,总包商可以向分包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改正失职、疏忽及违约行为。如果分包商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执行通知的要求,在此情况下,总包商将有权雇用其他人并立即对被忽略部分的工程进行施工。另一种方法是在不损害总包商其他正常权利的情况下,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分包商手中要回,给其他人完成。在此种情况下,总包商可随时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设备(已在工地与工程有况下,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分包商手中要回,给其他人完成。在此种情况下,总包商可随时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设备(已在工地与工程有关的),并对设备正常磨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考虑分包商对这些设备所拥有的任何权利。此外,对按分包合同规定应属分包商的那部分余款,或所述那部分工程的施工款,总包商有权保留并要求不付,或根据已完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定

  按前所述,完成这项工程或实施其中的一部分,费用如超过应属分包商的余款,那么分包商应承担这部分超过的款项

  二十一、进度报告

  分包商应按总包商同意的格式,呈送每周和每月的进度报表。

  二十二、厂商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分包商应呈送用于该分包工程的水泥、钢筋、砂、砾石以及任何其他材料的厂商证明及试验报告,并取得总包商对此批准。混凝土试块的报告单应同地基工程付款申请单一起呈送。所有试验及试验报告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十三、支付条款

  总包商应按如下规定向分包商付款

  1.预付款,其金额为分包合同价总额的_________%,自分包商提交由_________银行开具的等值银行预付款保函之日起15天内,付给分包商;保函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

  2.每月完成的并经业主验收的工程占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

  3.分段工程占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凭暂时验收证书。

  4.分段工程占分包价的_________%;凭最终验收证书。

  按总包合同规定,只有工程经业主在四周内验收后,上述1、2及4条规定的付款,自收到分包商发票之日起五周内,才能付给分包商

  应付给分包商的款额按下列百分比支付:_________国的当地货币:_________%;美元:_________%;

  用当地货币支付的部分在_________国付款,用美元支付的部分,通过电汇付给分包商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汇费应由总包商负担。

  预付款将用美元支付,预付款中超过_________%的美元数额应从前三次的进度付款中按比例扣除。

  二十四、验收工程

  所有工程都应符合业主的要求,如相应的规范和在现场协商中作出的决定,总的原则应该是总包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所作的决定是最终的,但一旦发生争议,则业主代表的决定应为主导意见。

  二十五、税捐

  分包商应对所有与该分包工程有关的税捐的付款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税款。

  二十六、履约保函

  在分包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分包商应根据所附的保函格式,提交一份_________银行开具的无条件履约保函,额度相当于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十七、第_________号法律(_________国对承包工程的特定法律)

  总包商受_________国_________号法律保护,并享有第______条,______条款所规定的免税权,这些免税权也适用于分包商。

  二十八、争议的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文件和图纸

  在收到最终付款之时,或在此之前,分包商应向总包商退还所有总包商向其提供的文件、图纸和技术规范。此处所述的任何文件分包商都不能用于除本协议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同时分包商亦不能泄露或使用由总包商或业主所提供的文件中的任何资料。涉及本协议目的的除外。

  三十、素混凝土

  技术规范第9节中所要求的素混凝土(混合比1∶3∶6),应视为已计算在分包合同的单价中,对这种混凝土规定的条款,分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三十一、总包商材料的延迟交付

  如总包商未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把材料交付给分包商,因总包商延迟交付材料而造成分包商现场工人和设备窝工,同时也不能将其人员和设备投入其他工程的施工,此时总包商应按价格表所规定的日工资(计日工资)标准,付给分包商窝工时间费用。延迟交付材料少于三天时,按本条规定,分包商不能提出赔偿要求。

  三十二、分包商应负责清扫公用道路,并铺筑供其车辆及设备出入公用道路的临时通道。分包商应谨慎小心,以免引起财产或农作物不必要的损失。

  三十三、如果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业主表示同意本协议,本协议即生效。如果在上述日期内业主没有表示同意,本协议便无效,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对方要求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业主表示同意本协议,本协议即生效。如果在上述日期内业主没有表示同意,本协议便无效,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对方要求赔偿。

  总包商(盖章):________  分包商(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分包合同书 篇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表。

  2.工期要求:

  3.工程质量要求:

  4.工程量: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表。结算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5.承包方式

  5.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

  5.2合同外增加内容按

  6.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大写 元(人民币¥ 元)。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表。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向乙方交底,并进行现场交验。

  1.2.在开工前1周之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

  1.3.负责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4协助提供场地,便于设置工人临时住宿、仓库、办公区;协助提供电源、水源接入点。

  1.5.派任 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协调与本工程相关方的工作。

  2、乙方责任

  2.1.开工前2天向甲方提供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

  2.2.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2.3.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预埋管线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2.4.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5.按规范要求整理、编制施工资料。

  2.6分包工程量相应全部税金由乙方负责。

  2.7乙方必须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条款。

  3.乙方派任 为项目经理(证号: ),联系电话:
; 派任 为安全员(证号: )。

  三、 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延误

  1、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二天,向甲方代表(或监理代表,下同)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后,2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竣工质量验收

  竣工工程质量须一次性验收合格,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须进行返工、修改。乙方承担返工、修改、检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经返工修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条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工程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按照主合同约定,动员预付款为合同价 %,甲方收到业主预付款后,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款仅用于乙方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动员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

  2.乙方应支付给甲方预付款保函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元),由甲方在应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3.工程进度付款:按主合同执行,甲方收到业主相关进度款后7天内支付给乙方。

  4.工程竣工验收:按甲方与业主所签主合同。

  5.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自实际竣工日起算。

  五、 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将合同内容执行完毕后自行解除。

  2、乙方同意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订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和相关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4、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北海海湾工程 承包方:

  建设有限公司(章)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分包合同书 篇6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书范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

  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书范本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兰埔花园园林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包括我公司设计的兰埔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共 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 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六、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20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10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测量的基线和水准点的位置,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签名:签名: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书范本二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二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第二条 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总承包范围

  2.1 承包方式:

  2.2 合同造价:人民币大写:
(¥ )

  2.3 承包范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总日历天数: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

  5.1 工程质量:优良

  5.2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工地代表,经验收合格并有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后序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合格手续。

  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后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六条 安全生产

  6.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2 乙方必须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6.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甲乙双方责任

  7.1 甲方职责:

  7.1.1 提供二套施工图纸。

  7.1.2 提供水、电源到施工现场。

  7.1.3 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7.1.4 负责审核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及每月的进度统计报表。

  7.1.5 负责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隐蔽工程验收,经济资料的签证。

  7.1.6 负责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

  7.1.7 在施工前提供现场代表名单。

  7.2 乙方职责

  7.2.1 严格按甲方批准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会审交底资料和现行规程、规范进行施工。

  7.2.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购进的材料不得任意堆放,影响厂区交通和绿化景观,其装修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在竣工验收前所有的垃圾必须清理干净,方可验收。

  7.2.3 加强对成品的保护。

  7.2.4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7.2.5 乙方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能随意更换现场代表。

  7.2.6 因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较多,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合理的协调工作。

  7.2.7 组织施工人员办理好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及其它相关证件。

  7.2.8 每月25日送交本月统计报表及下月生产计划报表。

  第八条 变更及新增工程内容

  8.1 工程变更(含设计修改通知单、甲方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技术核定单)均须经甲方工程部审核盖章后,方可作为有效施工图,并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8.2 原则上不得增减图纸内容,凡经甲方审核的变更单,乙方必须按变更内容组织施工。

  8.3 变更签证内容,必须有甲方两人以上签字方可生效。

  8.4 如因变更而调整的工程量,决算时均做相应的调整,即:增加工程量的决算按投标预算价与实际最终报价的下浮比率作为结算标准;减少的工程量也作相应处理。

  第九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9.1 严格按照预算报价上材料清单品牌采购正规或指定厂家材料,其主材乙方必须事先提供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批量购进(样品与批量材料品质应一致)。

  9.2 如甲方发现不合格材料、除坚决要求返工外,经甲方代表认证同意后视情节轻重加以罚款。

  第十条 竣工验收

  10.1 乙方在竣工前十天内向甲方送交竣工报告并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湖南省建设工程交工文件编制办法规定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资料。

  10.2 竣工前7天,由施工单位组织预验收,预验符合要求后,由甲方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10.3 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评定,由甲方认可。

  10.4 验收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其它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最终符合验收要求日期为竣工交工日期。

  第十一条 保修

  11.1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无条件保修责任范围。

  11.2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1.3 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计算,保修期一年。

  11.4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预留。即按合同总价的5%预留,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出预留金额,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

  11.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费内扣,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本合同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本条另有约定的除外)。

  12.2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或因乙方原因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2.3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2.4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而造成阻工的,竣工期限顺延。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5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应按工程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双方协商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署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它

  本合同原则上不得转包或分包,如确有必要,经甲方同意可分包。如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择队伍,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预算报价、图纸、投标书等均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但涉及报价与最终合同签订价有差异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另行商议。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订立时间、合同签订地

  15.1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合同订立时间:

  15.3 合同签订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书范本三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进行分包,订立本合同,己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加强合作,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内容及结算方式

  1、承包人:人工费

  (1)喷淋系统75元/点,按点计取该项费

  (2)消火栓/套

  (3)水炮800元/台

  (4)稳压系统20__元/套

  (5)水炮环管/米

  (6)弱电系统200元/点

  (7)水炮弱电系统元/点

  (8)电气火灾报警/点

  (9)湿式报警阀500元/台

  (10)水泵接合器元/套

  (11)喷淋管翻弯处加5元一个点

  工程竣工后按单价据实结算。

  2、承包范围:施工图中的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3、工程工期:配合装修工程进度,以不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为标准。

  4、结算方式:上述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按具体数量进行结算,单价不作调整。

  第二条合同工期:以不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指令任务,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及质量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乙方所采购的辅材必须是合格产品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到达现场,乙方负责卸货并运到仓库或作业面,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负有保管责任,如发生丢失,乙方应赔偿有关损失。但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仓库。

  第五条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和半成品应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和丢失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必须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在作业面住人,做饭。

  第七条为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各方人员人身安全和安装工作的正常运行,乙方必须遵循以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乙方所有劳务人员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进公司时的人数、年龄、性别、籍贯、身体状况、工种等必须登记注册,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报甲方存档备案,并不得任意在社会上私招乱雇闲散人员;

  2、乙方人员在现场施工中,室内照明和机电设备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指定专业人员安装和操作,现场已经安装好的电源及机电设备等乙方不得私自乱牵改动;

  3、乙方特种工人,包括电工、焊工等工种,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在上岗作业前,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杜绝施工中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进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起重及吊物下严禁通行,严禁攀爬脚手架和吊栏等规章制度,违者处50元/人次的罚款;

  5、甲方管理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后提出意见,乙方要及时整改,同时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装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抓好和具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6、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遵守安全施工、防火、交通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如遇甲方负责人强令乙方人员违章作业时,乙方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7、乙方因施工不慎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各种经济损失者,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应为所属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乙方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异议,甲方仅支付乙方完工工程款的60%。

  1、乙方不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乙方不服从甲方、业主、监理方的指挥、安排、监督、验收;

  3、甲方只与乙方负责人联系,乙方所属工人不得与甲方发生直接联系,但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指挥;

  4、方未能达到质量、工期要求的;

  5、方无理取闹、破坏现场、擅自停工。

  第九条乙方在施工调试过程中,甲方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并且及时协调有关建方的工作,确保工程施工顺利。

  第十条甲方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不得异议,甲方需支付乙方完工工程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贰年后支付。

  1、甲方强制乙方人员违章操作,乙方人员拒绝后仍强制要求执行;

  2、甲方无任何正当理由要求乙方停工,乙方解释无效;

  3、甲方应提供基本的施工条件,如:施工图、甲方供应的施工材料和设备等,如未能提供上诉条件,乙方提出以以后仍不能得到解决。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办法:

  每月25日,按乙方完成进度的验收结算完成后再付95%余款5%作为质保金,满贰年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条工程年费保修贰年,二年内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管道、线路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无条件赶到现场维修。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补充。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分包合同书 篇7

  甲方:

  乙方:

  就甲方承包的阿左旗鹿鸣新苑住宅小区 楼工程,以分包形式向乙方发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名称、承包内容、形式及价款

  1、工程名称:阿左旗鹿鸣新苑住宅小区

  2、承包形式:甲方以轻工形式发包给乙方,包工不包料。

  3、承包内容:施工图纸设计的基础(包括清理基槽)、主体、屋面、 室内外抹灰、地面垫层、楼梯面层、窗台板、变压式排风道安装、 水电暖预留洞口、水泥活施工工作等。

  4、承包价款:以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为准,承包单价为元/M2。

  5、其它约定: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自月年期间如发生停水、停电、风雨停工、待料停工及其它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停工,经项目部鉴定后,工期顺延;如因乙方施工质量、人员组织不利等造成的工程延误,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付。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工程。(基础优良;主体一二四层优良、三五层为合格;内墙抹灰一二四层为优良、三五层为合格)。如乙方承包工程未达到预定质量等级要求,由甲方按 5 元/M2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乙

  三、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乙方进入现场时,由甲方提供住宿设施,乙方须出示户口本或身份证,填报花名册,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理)。如施工人员有更动,须在三日内告知甲方项目部。

  乙方人员进场后,由甲方人员负责安排生产任务,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乙方必须按照施工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等进行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如甲方有违章指挥行为,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否则甲方有行使处罚的权利,甚至可以辞退乙方。

  在施工时乙方要合理使用各种材料,搞好材料节约,坚决杜绝浪费,如发现材料浪费现象,警告后仍不改正,甲方给予浪费材料价款的3倍罚款。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遵纪守法,不准喝酒赌博、打架斗殴,如发生违法乱纪案件及其民事、刑事责任,乙方应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保养维修,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停工或减退员工,否则工资不予结算。

  四、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工地安全生产,如有安全事故发生,甲方将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如属乙方野蛮施工,违章作业,一经查明,

  后果乙方自负。

  五、环保要求

  施工现场工人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现场垃圾分类堆放,应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六、工资支付及结算方式

  七、其它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工程开工日期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行作废。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书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一级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劳务分包达成如下协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一级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完成现有需改造机电设备的拆除(含运出洞外)以及4台水轮发电机组(1#机组大修)、3台进水闸阀、油水气系统、自动化系统(配合主机改造)、高压开关柜、升压站设备、直流系统的安装及电缆敷设,主机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及试运行等所有工作(详见安装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

  乙方的报价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部分设计图纸进行的报价,合同总价为:,该总价包括完成工程施工内容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转运费、消耗性材料费、施工管理费、生活费、安全措施费、工程保险费以及建安税金等所有费用。工程结算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基础,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五、工程工期及进度:

  1、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20__年8月10日前进场施工,20__年10月30日前完成电站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乙方不能向甲方索赔任何费用,但工期可考虑顺延。

  3、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总体安排,主机安装考虑分两阶段进行,保证一台机组开机发电运行。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乙方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保险凭证后,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经总承包方报量支付后按95%给乙方支付,余下5%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3、乙方在结算过程中承担“工程总价款×10%”的建安税,建安税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缴。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并组织乙方现场技术交底。

  2、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及生产、生活场地。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乙方:

  1、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规程、规范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若出现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签订合同后,在7天内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甲方备案。

  3、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尊重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驻派人员,并处理好与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4、乙方负责做好为完成本工程所做的一切辅助性工程,并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协助甲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检查、记录与检测,确保所有设备检测合格后方能安装,做好安装时各种测量数据记录并负责原始资料收集。

  6、安装时记录好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间计量表。

  6、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

  八、质量验收:

  1、乙方在机电设备的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和标准要求,如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标准。

  2、设备安装单元质量检查、验收的签证单,作为工程款结算支付的依据。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质量检查,凡具备覆盖条件的工序和部位均按质检规定,书面报请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中间验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提供材质合格证,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保证质量时,甲方随时有权收回本工程,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甲方一切损失责任。

  九、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并接受甲方和地方安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施工现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持证上岗。3、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检查施工安全过程中,有权对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的人和事发出《重大隐患通知书》、《整改指令》并限期和立即整改。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按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以提高乙方及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4、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配备防护用品,对于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安全哨和防护设施。

  5、乙方必须重视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和消防防火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果施工中发生因乙方原因的人员伤害、机械设备损坏及材料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伤害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仲裁:

  1、甲、乙各方不得无正当理由(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拒不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按《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追究其经济责任,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工程承包总价5%进行处罚。

  2、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不能协商时,可在甲方当地,按法律有关程序执行,其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其他:

  1、下列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设计图纸及招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2)设备安装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记录表。3)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文件。

  2、乙方必须对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内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整治好生活设施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当发生矛盾时,通过组织协调,依靠当地政府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委托人):法人代表(委托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分包合同书 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小区标段模板工程劳务分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务工程分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区*期工程标

  2、工期要求:号楼,总工期不超过160天(从0.00标高开始计工期);、地

  二、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2、甲方根据施工进度适时配备以下机具及材料:塔吊、人货梯、门型架、模板(胶合板或木板散板)、方木、油托、步步紧、穿墙螺杆、螺母、扣件、山型卡。

  3、乙方必须自备以下材料、机具和工具:圆盘锯、手电锯及锯片、手锯、扳手、铁锤、吊砣、麻线、水平尺、水平胶管、卷尺、红蓝铅笔、墨斗、安全帽、安全带、电钻及钻头等上述第2点未提及的其它需用料具。

  三、承包范围:

  模板工程,地下车库基础至正负零,包括:基础、墙、柱(含砌体中的构造柱)、梁(含砌体中的构造梁)、板、楼梯、电梯井、走廊、阳台、栏板、压顶、腰线、雨篷、挑檐、水池、水箱、女儿墙、空调板、装饰物、装饰柱、装饰线、窗过梁、窗上下飘板、所有止水返梁和设计图纸要求现浇部位的模板工程施工,包括:人货梯基础、设备设施等所有现浇部位的模板工程施工。

  四、工作内容:

  1、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班组自检并配合受检,整个施工现场内一切所需材料、设备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卸车和二次倒运(含人力运输、人力传递或机械配合运输,含超远距离运输及超高运输,含反复多次转运)。

  2、木模板的制作:完成制作模板的所有工序,包括:新模板(散板或胶合板)涂抹保护剂、选料、配料、划线、弹线、截料、砍边、平口对缝、拼模(含制作不规则模和圆形模)等工序。

  3、木模板的安装:完成安装模板的所有工序,包括:立模板、立支撑、安装穿墙螺杆、锯钉木带、拉杆、斜撑、垫楞、垫板、钻眼、穿绑铁丝、上螺栓、安木箍、钉卡子、吊正找平、填模板缝隙、清理木屑及模板内杂物、搭拆支模架子(含超高)等工序。

  4、木模板的拆除:拆除模板(含超高),并拆除回收支撑、门架、模板、方木、垫楞、上下顶托、步步紧、铁丝、螺栓、缝隙垫、穿墙螺杆、钢管、扣件等料具,将回收料具搬运到地面甲方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

  5、整个模板工程完成后,模板修理,拔除可用模板铁钉,扣件、卡具上油,并将材料搬运到地面甲方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

  6、乙方应协助施工员及测量工定位放线。

  预留后浇带混凝土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止水螺杆上的木垫块或塑料垫块,凿除包括止水螺杆的拆除,外墙对拉螺杆木块凿除,后浇带上钢丝网泡沫板安装及后浇带模板二次安装。

  7、捣制砼时派人跟班看模并随时加固,拆模后如有胀模砼或不对位凸砼要及时凿除,并按甲方要求特殊处理,拆模后要彻底清理砼碎渣、碎模、缝隙垫、铁钉等,建筑垃圾用水泥袋装好搬运至地面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8、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以上未列出的而预算定额和劳动定额模板工程应包含的其

  五、承包价格:

  1、按每层木模板的沾灰面积计价,承包单价为综合包干元/㎡(提供劳务发票)。

  若乙方自带两线一钉单价按1元/㎡计算。

  2、本合同约定单价,完全包含了乙方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劳务、利润、安全、文明施工等风险因素,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承包单价双方不发生调整(除变更工程内容外)。

  3、本合同未注明的各项具体费用项目,如各项社会保险费、加班费(含节假日)、夜餐费、误工费(包括停电、停水、机械故障、政府部门要求停工、气候因素影响等工期顺延)、施工现场以外的房租费、水电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承包单价当中。

  4、施工过程中如乙方认为承包单价低停工,甲方不补贴,双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质量、安全保证金不退还,并在2天内带工人退场后结算工资,工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

  六、工程量计算及工程造价结算方式:

  1、工程量计算方式:按实际结构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包括二次结构。

  2、工程造价结算方式:工程造价=工程量___综合包干价。

  七、付款方式:

  1、主体正负零以下部分按平口后付款70%,地下施工中间根据甲方付款情况可酌情考虑提前支付一部分。

  2、主体正负零以上进度款按月付款,只对己拆除模板的主体结构付进度款,由工地技术员及建设、监理、项目部对己拆除模板的主体结构验收达到合格后付进度款,根据项目部所结工作量的70%付给。

  主体封顶工人退场时支付总工程款的15%,模板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监理验收达到合格后付款5%,剩余10%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3、每次申请拔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工人领取劳务报酬登记表给甲方(工资表),劳动报酬不能超过进度款,超过进度款由乙方垫付,劳动报酬由工人本人签名后经甲方负责人确认后方给予预拔。

  八、质量标准及有关要求:

  1、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合格等级

  2、质量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先进行自检,经甲方技术人员检查后,报建设、监理单位验收,每次验收必须一次通过,多验收一次,根据严重程度予以罚款200~500元。

  7、质量要求:合格。

  8、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或更换班组,按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工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并赔偿甲方损失。

  九、文明施工要求:

  1、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文明工地检查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整改。

  如不及时安排人员整改,甲方将另派人员整改,工资加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发生何种情况,不允许乙方的作业人员和甲方及业主、相关的配合单位人员发生吵架、斗殴和围堵甲方办公室现象,发生矛盾应通过正常合理程序反映解决,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甲方人员的正常工作,否则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处罚每次1万元以上罚款。

  十、安全要求:

  1、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保证施工安全,杜绝工伤事故发生。

  如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责任后,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处理标准和办法执行。

  其中费用3000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3000以上的由保险公司赔付(甲方必须为乙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发现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工作鞋,不准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发现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50元。

  4、乙方施工人员酒后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发现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十一、工期要求:

  1、本合同工期从20年10月1日开始至20年8月30日止,乙方应完成合同约定承包工程范围,工程必须按期完成,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每推后一天罚1000元,提前不奖。

  2、乙方应在标准层配完三层模板后,每3天内完成一层梁、板、柱模板安装,如达不到上述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并在2天内带工人退场后结算工资,工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

  3、乙方必须保证每天有足够的工人上班作业,如连续3天内项目部提出上班人数不足延误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并在2天内带本班组工人退场后结算工资,工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

  十二、管理要求:

  1、上班期间班组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离开必须向项目部经理请假,如发现未在施工

  2、班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

  十三、合同签订后,乙方如要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工资不结算,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四、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甲方计划要求,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工资按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

  十五、发包方材料管理:

  1、发包方提供材料参照黑龙江省建筑工程现行定额进行总量损耗控制,控制标准为:三层标准层配模后的损耗,模板﹤4%,木方﹤3%;托损耗率控制在0.5%以内,大燕、小燕﹤15%。

  其他材料按照定额消耗量下浮30%,但在实际操作中,项目部酌情考虑,如承包方材料总量超过此损耗,损耗超出规定要求的部分甲方承担50%以内,乙方承担50%。

  2、现场材料管理:

  2.1、因承包方施工质量不达标造成返工所消耗的发包方材料由承包方承担。

  2.2、因承包方料场或库房管理不善造成发包方材料非正常损耗,每次罚款200元,并照价赔偿。

  2.3、施工过程中,材料合理节约使用,合理计算工程用料,做到套割合理,如浪费材料承包方照价赔偿,并按2倍罚款。

  2.4、承包方每完成一流水段施工,须做到工完场清场内可利用材料分类回收入料场,如承包方未及时回收,发包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工清理。

  费用从承包方当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对承包方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十六、其它:

  1、临时停水、停电及雨天以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工、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整

  2、进行施工人员的姓名造册应交甲方存档,并上交进场工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列入册的人员不允许入场作业。

  3、乙方要加强对工人遵法守章教育,要爱护施工现场机具、材料。

  如发现乙方人员有偷盗或故意损坏甲方的材料、机具、设备等情况,处以加倍的罚款,并立即清理出场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教育,施工区域内和生活区内严禁发生打架、斗殴、赌博、嫖娼等违法事件,不得有损甲方公司形象,否则无论何种原因,当事各方罚款500元及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重犯或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乙方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制度者,甲方现场负责人有权做出罚款处理及责令乙方违反者退场。

  6、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召开的技术、安全、质量、进度和工地管理有关的会议。

  如无故不参加,每次扣款200元。

  签收甲方发出的文件、通告及有关文件资料。

  7、凡有酗酒、恐高症、心血管疾病、癫痫患者和不满十八岁的人员不准进场施工。

  8、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工地宿舍居住的规定,宿舍乱接电源,用电炊具煮饭、烧水、一经发现,处以罚款100元,如引起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工人因自身违反法律的所有行为后果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或行为者自负。

  10、工人往返途中的交通或其它意外事故,均由事做的有关责任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成后并结算付清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书 篇10

  承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____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

  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______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份,总承包方收执_____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_____份。

  总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件

  附表1 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表2 总承包方(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表(略)

分包合同书 篇11

  甲方(全称):__________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__________通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安徽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香隅XX小区电缆网改造工程。(网XX字[20__]46号)

  2、分包工程地点:香X镇。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管道敷设-9电缆1.995公里,制作-5F800只。

  4、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完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特殊情况除外)。

  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7、分包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壹拾陆元零捌份整,小写:¥4916.08元。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1施工费制作-5F只800X58.75

  2施工费管道敷设电缆公里1.995X057.33

  合计X916.08

  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乙方提出(以书面形式)工程量变更,由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并签证,甲方予以承认,价格按合同单价据实结算。凡非此原因造成或未按上述程序签证的变更甲方不予承认。

  二、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适用规范:广电总局有线电视施工规范

  三、监理方驻工地代表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

  五、甲方工作

  1、负责提供工程所需光缆、光缆接续盒等主材以及电力电缆等辅材,乙方需按分公司要求办理领料手续。

  2、负责协调分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并在开工前指定专职人员到场对工程设计、质量和安全作全面交底。

  3、负责办理相关工程手续。

  4、负责协调有关设计事宜。

  5、负责组织工程初验和竣工验收。

  六、乙方工作

  1、按施工图组织施工。

  2、提供施工组织设计。

  3、提供施工计划、进度及存在问题。

  4、负责工程交验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和清点造册。负责施工现场场地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施工场地应依法设置安全设施和警告标志。施工场地若有人身伤亡或设备损毁事故发生,后果乙方负责。

  5、履行施工的服务承诺。

  6、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损害,侵害到甲方或第三方权利,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七、进度计划

  1、乙方在每月1号至3号提供上个月的工作内容、主要困难、工作进度、安全保障,和本月的工作计划表等(各种上报表格需分公司签字盖章)。

  2、甲方接到乙方的主要困难、工作进度、安全保障、工作计划表应两天内给予回复。

  八、工期延误

  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责任,工期顺延,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总分包价格的千分之三处罚,逾期三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检查和返工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返工造成工程延期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十、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需通知监理(分公司工程负责人)到场签证 。

  十一、合同价款及调整

  1、工程量发生变化,乙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工程监理(分公司工程负责人)确认签章。

  2、结算按:施工单价×实际工程量﹦金额

  十二、工程款支付

  工程开工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开工款(需提供监理签章的开工报告);工程完成50%后十五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进度款(需提供监理签章的工程进度表);工程终验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40%尾款。

  十三、器材供应及标验

  1、甲方提供管材、光缆、光缆接续盒等主材,其它辅材由乙方承包,设计外辅材由乙方代购。

  2、甲方提供的主材送至乙方材料分屯点,由乙方点收签认。不合格产品提交甲方,由甲方与厂家协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妥善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竣工时作好余料点交工作。乙方在竣工资料中附材料平衡表。

  3、工程所需辅材由乙方提供,其名称、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部颁标准,并取得工程监理的认可。

  4、乙方提供的辅材结算单价应取工程实施期间(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的市场价格。

  十四、施工中如有需要设计变更的,应在3天内提出,经甲方同意即可执行。

  十五、乙方自检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甲方在收到竣工资料并确认可以验收后15日内组织验收工作。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有纸质的和电子文件两份。

  十六、保修

  1、保修内容和范围:影响工程使用。

  2、保修期限:竣工验收后六个月。

  十七、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或解释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合肥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十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下无正文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分包合同书 篇12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_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_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___天内支付_____%的价款,留___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_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_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_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___份,承包方执_____份,副本__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意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日

分包合同书 篇13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

  扣回时间和比例: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

  承包人 份,

  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分包合同书 篇14

  承包商(简称甲方):

  分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总承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范围:

  (1)该工程所需设备由甲方与发包商协商解决,按照甲方与发包商的约定的工艺进行施工;

  (2)除尘系统按照倒灰房+球磨机出料口+提升机顶部+振动筛顶部设置吸尘罩(外配简易风量调节阀)进行收尘,收尘气体经风管入双筒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后,尾气经烟筒排空;

  (3)乙方处理的铝灰应达到标准;

  (4)乙方将处理后的铝颗粒和筛下的铝灰分类包装,按照指定地点摆放;

  (5)乙方负责辖区内的卫生打扫工作;

  (6)结算方式和结算价格:。

  结算方式:按规定,由甲乙双方联合进行过磅验收,以铝颗粒实际过磅净重为准作为结算数量:

  结算价格:。

  二、承包方式:

  甲方负责铝灰处理工作人员、材料工器具、劳保及施工人员的食宿,乙方工作人员的意外险由乙方负责。

  三、铝灰的质量验收:

  铝灰质量如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乙方可进行返工清理。

  四、结算方式:

  每月底根据乙方实际交付的数量进行结算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与发包商指定地点供乙方修建临时宿舍;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和施工需要的水、电接入事宜;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出门证等相关手续。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尽可能按照20吨/天的处理量进行处理;

  2、乙方由于天气原因或者突发情况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后,一切恢复正常后乙方应当立即开工,完成工作量,甲方应当协助;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施工用的任何设备物资调离施工现场;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故意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乙方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保持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并确保本劳务正常实施开展;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设备安全事故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将事故调查和处理意见报告甲方;

  七、保证金及合同解除:

  1、合同签订后,乙方需支付甲方保证金(大写),合同到期后甲方应如数退还;若甲方延期支付或拒付,乙方将按月息2%收取甲方利息,直至承包人连款带息支付后。

  2、如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切实履行合同,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单方违约。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承包人:分包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订立时间:订立时间:

分包合同书 篇15

  总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19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营业执照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15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单方平方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   元。

  二、单项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  元。

  三、单项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  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  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  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  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到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

  2.

  3.

  4.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

  2.

  3.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鉴(公)证机关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编号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工程( )算书  合同号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形式:

分包合同书 篇16

  发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身份证号码: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分包事宜经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

  1.2、分包工程地点:

  1.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方式及内容

  2.1、本工程分包采取 的方式。

  2.2、包含工作内容:

  三、分包合同工期

  3.1、合同工期: 日历天。

  3.2开工日期:主材进场当日为开工时间,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乙方可提前进场做相关准备工作。

  四、分包合同价款及支付

  4.1、付款方式:

  钢结构总重约:
t,吊装安装单价:
元/t,围护结构彩钢板约:
㎡,安装单价为:
元/㎡,完工后据实结算。合同总价约为:
元(大写:
)。

工人进场后甲方付工人生活费 元,主结构吊装安装完成后支付 元,

  五、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提供现场标高控制点及施工图纸一套。

  2、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业主监理等方面的关系。

  3、提供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接入点及仓储宿舍各一间。

  4、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总工期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作面,进行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工程管理。

  5、如因主材到位不及时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5.2、乙方责任

  1、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现场代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对提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

  2、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治安管理条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3、安全措施由乙方负责,施工中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负责。

  4、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5、如因施工进度和质量问题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附则

  1、若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前者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支付生活费后生效,结清财务帐款后失效。

  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方 份,分包方各均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与分包方分别保管。

  发包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劳务分包方:

  年月日:

分包合同书 篇1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劳务合同,共同遵循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工程名称、地点

  二、 承包方式:包清工

  三、 承包内容:内墙抹灰(包括润墙、摔浆)

  四、 工程价款:单位价格 元/m2,阳台 个或元/m2.

  五、 结算方式:墙的内门、窗、洞口、按双面计算面积,外窗和阳台洞口不扣

  六、 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分层付款至95% ,楼梯间抹灰前甲方付齐

  七、 工程工期:分包单项工程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流

  八、 质量要求:乙方承包的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按当地质检部门以及甲

  九、 施工安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参与施工的作业人员,服从管理,注意安

  十、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分项工程完成15天内甲方必须与乙方进行工程结算,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分包合同书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工程劳务委托给乙方完成,经双方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3工作范围:_________________

  1.4劳务协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协议工程项目范围内及其工程内容的延伸或变更,包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劳务、材料、设备、机具及其他费和配合工程等。

  1.5承包方式

  协议分项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包含为完成本分项工程所有施工工序及辅助工序施工内容的全部工作。在本协议履约期间,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单价。为确保工程争先创优规划实施,桥梁施工进行动态调整。乙方无条件接受项目部制定的阶段性目标奖罚规定。

  第二条劳务工期

  2.1开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总工期为个月。其中阶段性形象进度必须达到业主、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要求。如乙方未达到阶段性形象进度,则按业主阶段性目标处罚规定给予罚款,甲方将从乙方任何一期计价款中扣除该罚款。

  2.2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上报下一个月的施工计划,并最终按甲方每月批复下达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确保调整工期或阶段工期的实现。

  2.3因实际工期调整,甲方要求乙方劳务、机具设备增加或减少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满足调整要求,对由此给乙方带来成本增加或减少的风险,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及业主和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公路验收质量合格的等级。否则,将对乙方处以结算总价的5%罚款,但并不免除乙方责任。

  第四条协议价款

  工序单价具体内容包括人中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环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费用,以及法定税金(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三项费用除外)、各类保险费、风险包干费用、管理费和利润;施工期间本协议单价一律不作调整。

  最终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认可已完工合格工程量为准,该数量不得超过施工图。

  第五条材料、机械设备供应管理

  5.1材料供应管理

  5.1.1本工程混凝土由甲方有偿限量供应(单价补充),

  5.1.2乙方对领用的材料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并履行书面领取手续。

  5.1.3除甲供材料处的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合格产品,并提供送检甲方,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协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5.1.4材料控制: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对甲供材料不得自行采购或超定额使用。对于超过甲供限量部分按甲方采购价另加10%管理费收取乙方费用;如出现乙方自行采购甲供材料或偷工减料现象,甲方将从当期计价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合理节约的费用。

  5.1.5乙方生产、生活用电由乙方自行负责。

  5.2机械设备供应管理

  5.2.1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场到位。

  5.2.2乙方租用甲方机械设备时须签订书面协议,租金可自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2.3乙方需自备120KW以上发电机1台,用于施工发电或备用电。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6.1本工程无预付款,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按月办理计价。工程进度款按照计价款的90%进行支付。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后立即组织验收和结算,结算后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另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业主规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6.2若业主不能及时或不能全额拨付工程款时,甲方对乙方的拨款亦相应顺延或按相应比例递减。

  6.3乙方办理拨款人员须为经授权的专人,甲方账务部门留存乙方授权书原件,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6.4若业主或有权审计部门确认核减了工程量,则本工程不论是否已经结算,均应核减,核减部分的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款。

  6.5计价程序

  6.5.1月计价程序: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项目经理部根据乙方当月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在业主与甲方办理月计价后于每月25-30日前进行当月计价。

  6.5.2最终决算程序:_________________交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乙方应将工程结算书提交甲方;甲方应在30日内完成对结算的审核。

  如果乙方不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结算书,甲方有权自主编制结算书并通知乙方。乙方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该结论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书。

  6..5.3月计价与最终结算有冲突的,以最终结算为准。

  第七条安全生产

  7.1甲方对乙方承建的工程要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监督检查。乙方如因违反上述规定或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损失自负。

  7.2乙方必须为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本工程施工期间向雇用劳务人员提供劳动和职业危害防护、保护用具。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须按程序和国家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进行上报。相关法律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负责支付相应处理事故的费用,同时接受相应的安全处罚。

  7.3为保障现场人员的安全,乙方应在安全有隐患的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照明、警告、禁止标识等,为此发生的支出包含在劳务综合单价中。

  7.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以及发生其它一切不安全事故,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尤其要对森林防火高度重视,制定严密的防火措施,发生火灾,责任自负。

  7.5本项目乙方须按有关规定设置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对现场作业实行全程跟班监控。

  7.6凡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重伤一人给予乙方30000元处罚,亡一人给予乙方200000元处罚。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

  8.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______,技术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___。

  8.2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___,施工队长为: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技术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

  8.3乙方应提供进场主要人员名单,工程结束前不得更换;如有更换,甲方将给予必要处罚。

  8.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岗前培训,未接受人员不得上岗。

  第九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权利和义务

  9.1.1负责提供施工主便道,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

  9.1.2负责甲供材料运至乙方施工工地。

  9.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9.1.4负责工程控制测量、测量成果复核、提供相应的水准基点与坐标控制点、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及交工验收。

  9.1.6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事事务,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并办理验工计价。

  9.1.7指导解决乙方书面报告的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9.1.8负责本工程与其它部分工程的施工协调与配合。

  9.2乙方权利与义务

  9.2.1乙方须将其作业人员登记在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防偷拿现场用料。

  9.2.2乙方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出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工程标志。现场负责人请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同时请假期间妥善安排现场管理事宜,否则每逾期1天罚款3000天。

  9.2.3临建须搭建彩钢房,活动板房按甲方统一要求和标准布置建设,施工现场做到整洁、整齐,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要做到平整干净无积水,排水通畅。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及空中管线和已施工工程的保护工程,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责任自负。

  9.2.4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业主及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识、标牌。

  9.2.5乙方有义务协助现场试验、测量放样、监控预报等工作,并负责对现场工程控制桩、护桩的保护。

  9.2.6临时水、电管路的费用已包括在劳务承包单价中,乙方完成自身承担项目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甲方需要时应无偿提供使用。

  9.2.7乙方施工中须采取积极的防治措施,相应的措施费用已包括在相应的工序单价中。9.2.8负责自己施工区、加工区、生活区交通道路的修建和维护。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合同书 篇1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建筑工及相的管理班子进入标段项目并承揽该项目主体结构钢筋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中盐江西兰太15万吨/年双氧水项目工程。

  2、 工程地点:新干县太洋汌

  3、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为

  4、 结构类型及高度:本工程的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建筑总高度为

  5、 现场采用 从混凝土,现场加工钢筋,塔吊及组合门垂直和水平运输。

  二、进出场日期

  管理班子及班组长提前进场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终止日期根据工程进展,乙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及综合管理等情况甲方确定。

  三、承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工作内容:

  1、 工程范围:标段內的所建筑房屋,设备基础钢筋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化粪池钢筋工程

  2、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部分辅材)按照要求乙方需自备机械设备部分辅材,具

  1、 钢筋工工作内容

  (1)、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放样,填写下料表及断料方案,领退料具,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下料必须提前7天上报项目工长审核,经审核后同意下料方案后才能进行施工下料。本楼内外有本工种事宜,必须积极配合,及钢筋工不存在点工

  (2)、所有建筑物内钢筋制作、安装。

  (3)、制作:包括平直、切断、弯曲、对焊、材料搬运和半成品的取放,分类堆码挂牌,以及保证钢筋间距的辅助卡具。

  (4)、绑扎:

  A、按设计要求将钢筋绑扎成型并放入模内,清理模板内杂物、截断铁丝等。

  B、捣制构件包括安放垫块、卡具:预制构件包括绑扎成型构件的挂牌、垫楞、堆放以及入模和安装垫块。

  C、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搭、拆能保证安全及施工需要的所有自用操作脚手架。

  D、Φ14及Φ14以上梁、板主筋闪光对焊以电弧焊接长。

  (5)、运输、装卸:包括场内全部水平及垂直运输,加工场及施工现场运输装卸、堆码整齐,场内不在增加任何水平及垂直运输转运费。

  (6)、清理:清理每次绑扎后多余的钢筋、扎丝及工作区范围内废渣等垃圾,钢筋绑扎完毕后,要卸下所有自用操作架钢管上的夹具、扣件、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须分

  类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剩余半成品钢筋调直等。

  (7)、其他工作:配合甲方以及其他工种工作及混凝土浇筑过程跟班检查、护筋。春插、双抢、照常上班,甲方不给任何补贴。

  (8)、要求钢筋损耗率控制在经甲方审核的下料表的0。5%以内。

  五、其他清包工作内容:

  (1)、清包管理:包括乙方队伍自身的组织管理、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

  (2)、配合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钢筋放样、对班组的技术交底、作好班组的技术资料、组织实施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执行形象进度计划及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3)、辅助用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用工、楼层及施工设施、辅助焊工。

  (4)、乙方必须做到现场工完料清(甲方不承担任何点工)。

  六、承包工程费用:

  本标段内的所有钢筯工程,不论钢筯断面尺寸大小,全部工资加小型材料和机械设备,一次性包死,计总造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壹仟元整。(221000元)。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甲方每月按甲方现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工程量结算单实完工作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与乙方结算。原则上甲乙双方分段核对结算完成的工作量劳务费用,但应遵循以下条件:

  (1)按已完成钢筋工程工作量分项结算:其中:钢筋工程以隐蔽验收、混凝土浇筑完毕,经工程技术员,质量安全验收员验收后,作工程量结算依据。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工程款的回收情况,如暂时不能如期支付。则付款适当延迟,但原则上延迟时间不超过15天。

  2.每次劳务费结算前,乙方应持有项目制定的实完工程部位的工程量结算申请单,由甲方施工员,质安员签定施工完成部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和材料节约,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核算员进行审核结算上报项目经理签字,竣工后清算。

  3.结算款时,严格兑现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奖罚条款。

  八.付款方式:

  基础完成按已完实际工程量60%付款,正负零以上按已完实际工程量付款70%。主体封顶后付到80%,一个月后付到90%,做到工程不用钢筋时付95%。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市级优良等级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和材料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按双倍支付。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质检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既要求甲方质检员验收,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混凝土浇筑前办理浇筑令手续且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浇筑。

  3、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凡当月发生上述现象两次以上(含两次)者,则扣除当月结算单价1元/

  4、项目质安部、质检员按照以下标准及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压迫其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90%。

  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标准:

  1)模板工程

  ①钢筋保护层误差:基础±10mm;梁柱±5mm,墙板±3mm。

  ②钢筋间距:间距±10mm,排距±5mm。

  ③钢筋位移:10mm

  ④钢筋制作偏差:箍筋±5mm,主筋±10mm

  ⑤钢筋观感:横平竖直,缺口、松口数量不超过应绑口数的10%,且不应集中。

  九、安全事项: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每周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并作好安全教育记录。

  3严禁带小孩、妇女及老年人来工地居住,不得使用童工,精神错乱人员。

  4、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对项目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扣除结算单价中1。00元/建筑平米。

  5、乙方必须爱护和合理使用甲方提供安全防护措施,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甲方一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未尽事宜遵照《钢筋分项工程安全责任经济承包协议书》。

  十、进度要求:

  1、乙方必须对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周、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备案,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除按建筑面积扣除结算单价中0。50元/建筑平米外,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2、甲方每旬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

  3、每月必须完成二层工程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包括下雨停电一日之内)除人力不可抗拒和政府因素之外一日之后按时顺延。

  十一、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否则,甲方指派专人办理,所用人工从乙方结帐单中加倍扣出。

  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否则,甲方指派专人办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算单中加倍扣出。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算单中双倍扣回。

  4、乙方在施工前,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民工不允许烧热得快、开小灶,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当月到班组长中扣除。

  5、按甲方要求对现场进行覆盖并进行维护。

  6、甲方根据《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办法》,每半月对乙方进行考评,按85分为合格,如乙方未达到考评要求,按85元/分进行罚款,并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

  十二、成品保护:

  1、保护好模权、安装及其他预留、预埋半成品。

  2、其它成品保护工作见技术交底、施工方案。

  十三、奖罚办法:

  对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等各项要求之奖惩措施见相应条文,甲方每半个月组织一次现场综合考评,对乙方进行综合评定,甲方将严格按照项目综合考评奖罚办法对考评结果兑现。

  十二、甲乙双方职责:

  十四,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条件及生活水电条件,提供用餐食堂。

  2、乙方人员上岗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

  3、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结算、支付劳务费。

  5、提供临时水源、电源及至各楼层。

  十五,.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派出甲方所需的在政治、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人员。其中,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2、要求乙方负责人为其每一个职工投社会保险。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

  4、乙方必须把所需材料计划提前三天报甲方并按照施工预算核定领用材料,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不得偷窃,如有浪费或偷窃,甲方按损失材料价值加倍罚款。

  5、钢筋预埋等乙方需按要求施工,如有遗漏以后产生植筋等补救费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失或遗漏,应照价赔偿。

  7、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本合同条款、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

  以及甲方其它要求、指令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

  8、乙方负责各楼层分配电箱以后的用电线路架设及维护。

  9、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周围环境、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滋事、不扰民。

  10、乙方在中途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不合理要价停工,如中途借故不合理要价停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同时按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60%结算。

  11、如乙方中途施工无足够人员施工,影响甲方工作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结算按原合同单价60%结算,乙方结完60%单价款后必须即日退出施工现场。

  十六、其它事项:

  1、乙方指定 为现场负责人。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人负责人,每次罚款50元。乙方其他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至1000元至10000元。

  3、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

  4、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5、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所有劳保非用包含在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雨、雪天施工所需的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搞好防寒和防署工作。

  7、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余款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十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补充协议。

  以上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书 篇20

  发包单位:建筑公司(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X大厦项目地下室水电安装施工工程项目,经内部劳务招标,确定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甲方要求,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X大厦

  第二条、工程地点

  街区

  第三条、承包范围

  X大厦地下室水电系统(除消防系统外)及防雷系统的施工。

  第四条、承包内容

  1、地下室所有室内外给水(环境给水除外)、室内排水、强弱电、避雷、预埋、安装及管网的防腐、油漆。地下室、电梯门厅、楼梯、灯具预埋安装、防雷系统及地下室钢板止水带安装,部分预埋件。具体施工做法和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说明和修改通知施工。

  2、材料的场内运输。

  第五条、承包方式

  1、包工(除主材及主材配件外)、包油漆、包辅助材料、包机械、包工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单价的形式进行承包。

  2、包施工工具、施工电牌、电线、安全帽、水鞋、雨衣。

  第六条、承包价格

  1、根据上述承包内容,按建筑面积结算,以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

  2、甲方如需修改图纸和设计变更,价格双方协商调整。

  3、付款的审批程序按甲方规定。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并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18%,剩余2%作为二年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2、乙方收到款后,每月必须付清工人工资,并向甲方提供工资发放表。

  第八条、工期

  1、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

  2、甲方需赶工期时,乙方应无条件顺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拖延工期,否则甲方有权增加人员或增加队伍进行施工,增加人员或增加队伍所完成的工程量从乙方的总工程量中扣除。

  第九条、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国家的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等级以上。

  如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返工费概由乙方负责,返工造成材料的损耗和浪费部分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起。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处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另委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政策指导:通过教育、引导和监督,使乙方贯彻国家的方针、

  路线、政策,遵纪守法。

  (2)制定项目的管理措施,加强对乙方的技术质安工作指导、管理、

  检查、监督,协调各班组的生产管理工作。

  (3)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必需的施工图纸。

  (4)保证及时供应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垂直运输机械。

  (5)负责将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管线架设到各楼层总箱,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6)负责外墙脚手架的搭设。

  (7)负责组织对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验收。

  (8)施工期间,如发现乙方的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出现重大漏洞或未将工资发放到工人,经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收回工程承包权。

  (9)负责代乙方办理生产工人伤亡保险和工伤保险,但乙方必须按承包工费的6‰上缴甲方作为保险费用。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颁布的各种管理条例,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严格执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2)精心组织,保证按期、优质、安全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3)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必须按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下》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士条例》的规定,教育工人自觉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护设施,杜绝伤亡事故发生;若因违反制度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担。

  (4)虚心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督促。

  (5)负责对生产工人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坚持对各分项工程的自检的交接检查工作。做好班前交底,班后检查;做到工完场清。

  (6)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并进行登证,人员进场后应组织办理暂住证,费用自理。

  (7)每月必须付清工人工资。

  (8)按承包金额的6‰向甲方上缴工伤和伤亡保险费。

  第十二条、现场的管理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理。

  2、乙方在施工过程应做到每道工序工完场清,不得任意毁坏、消费、没有工完场清的,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处罚班组。

  3、严禁工人在工地吵闹、打架,如发现打架,每人每次罚款500元,3人以上参加打架每次处罚3000元以上,医疗费由先动手方负责。

  4、严禁工人在工地内乱搭宿舍,乱用电炉及乱接电线,用电丝烧水,违者被管理人员查到,每次罚款200元,款项由承包人负责,造成严重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5、严禁一切工人带其他人或亲戚进入工地,违者被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没人每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离开工地。

  6、禁止雇佣童工,如被有关部门发现,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7、乙方工人上班时如无戴安全帽及穿拖,每人每次罚款20元,发生大小事故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配比下料,浪费甲方材料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9、楼地面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打扫,保证施工场内清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乙方须将本组人员名册上报甲方,如需办理临时养老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2、杜绝伤亡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2.4‰以下;如由于乙方发生工伤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必须及时汇报甲方并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将工程擅自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回收工程承包权。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期保质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如未能按期完成,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偿付违约金1000元。

  2、由于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返工工期计入乙方施工工期,逾期完成违约金同上款。

  3、如乙方施工度达不到要求,管理措施较差,返工次数较多,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其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由甲方清算后按70%付清,其余30%作为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五条、附则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毕自行失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分,乙方执一份。

  甲方单位: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云南七彩施工队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书 篇21

  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模板制作、安装、及倒运归库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本工程中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倒运及模板归库;

  二、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_____结束工作日期:_____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_天

  三、劳务报酬

  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金额约为;

  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进行调整;

  四、工程结算工程开工后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暂付分项工程的;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核算单及时支付乙方剩余劳务报酬。中途退场不结算尾款,并承揽因中途退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质量标准、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1、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定标准》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模板支撑须牢固,无跑、漏、胀等现象出现;合理使用周转材料,杜绝浪费;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洁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事故,经查明为人为造成时,由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如发现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时,将按实际情况扣除合同约定劳务报酬的;

  六、施工验收及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在施工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在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在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2、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4、及时交付应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保证施工需要;

  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乙方责任和义务

  2、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在向甲方提报所需材料时,须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计量;

  5、乙方必须加强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严格遵守甲方要求的作息时间,有事须向甲方提前请假;

  7、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且严禁饮酒、打架,如违者出现任何事故,当事人自行负责;

  8、认真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0、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八、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提供变更的相应说明,乙方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期间所涉及的工程增量或减量,工程完工决算时,以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为依据;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九、违约责任: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自己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数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时间:

分包合同书 篇22

  发包方(甲方):

  承包主(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海原县李旺中学宿舍楼和餐厅。

  1.2工程地点:海原县李旺中学。

  1.3承包范围及内容:海原县李旺中学宿舍楼和餐厅。

  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全部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总计374天。

  第三条 管理费用收取方式

  1.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有管理费用的总中标价2%。

  第四条 质量

  4.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好) 。

  4.2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4.3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4.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顺此产生的责任。

  4.5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和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若发现乙方有毁损甲方声誉、品牌、形象将终止合同。

  第五条 环境安全标化

  5.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合格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5.2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5.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5.4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为工程结束,保修期止,此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甲方与开发商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全部违约赴任并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2、乙方如遇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半月向对方提出书面商函,经协商后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七条 附则

  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6.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3本合同一式 三 份 ,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分包合同书 篇2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着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甲方将 工程 楼、楼栋外地下室、商铺的泥工工作内容全部发包给乙方,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工作内容:

  1、设计图纸内(包括地下室部分及业主的建筑工程统一做法及经验做法)的泥工全部工作内容、程序及步骤按定额执行。

  2、施工前的设计变更因不要返工包括在承包人的工作内容内施工之前的设计变更因要返工,按市场价计算人工费。

  (1)、材料运输输所有砖、砌块、水泥、砂、砂浆等材料场内运输或特殊情况下二次运转。

  (2)、墙体砌筑: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墙体砌筑工程(含过桥板的制作安装),包括地下室基础砖胎模的砌筑及抹灰。

  (3)、墙体及顶棚抹灰工程:室内墙面抹灰,公共部分墙面抹灰,楼梯间墙面抹灰,女儿境内侧抹灰,管道井、风井内抹灰,地下室墙面抹灰,地下室砼墙面局部需要的抹灰修补,室内顶棚的局部抹灰修补;抹灰工程包括砼和加气砼墙面喷浆、接头处布钢丝网等工作。

  (4)、楼地面及找平工程:地下室砼地面施工(采用机动翻斗车运输、机械磨浆)及集水井、排水沟施工;地下室顶板、屋面、卫生间(除防水外)、楼梯间地面及楼梯踏步的找平、抹灰、贴砖、外墙面砖铺贴。

  3、屋面找平、保温、找坡以及瓦的铺贴全部泥工工作量(包括地下室外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的粘贴)。

  4、踢脚线外凸线条及内凹线条、泛水等工作。

  5、外墙水泥砂粉刷及第二次搓平(包含刷专用界面处理剂)。外墙保温及铺贴钢丝网、钻洞、钉螺丝等均包括打内;灰浆调剂及垂直运输(按图纸要求施工)。

  6、内墙所有粉刷按图施工(包括铺钢丝网,刷专用界面处理剂)。

  7、楼梯踏步粉刷找平、抹光面;水平及垂直运输等工作。

  8、所有砖墙砌筑及砂浆调制,水平及垂直运输等工作。

  9、砼浇筑、找平、铺薄膜、养护等工作(包括室内沉箱填陶粒砼、砼过梁、构件预制等);地下室梁柱、砼墙如不需粉刷不另外扣除公价

  10、3.6米以内内架搭设。

  11、女儿墙、外墙阴阳角、滴水线、分隔线、雨篷、勒脚、檐口、门窗洞口、收口等工作均包括在内。

  12、泥工使用的一切工具、机具(如振动棒、搅拌机、砂浆机、翻斗车、泥桶、锤子、凿子、照明灯具及电线、水管、扫帚圆盘收浆机、三级配电箱后自用电缆、自用砌筑及粉刷工具等所有泥工需要用的东西)。

  13、本工程所用的临时用房的砌筑及粉刷、临时水池砌筑及粉刷、临时道路及洗车平台的浇筑收浆、基础土方整平及清理、基础中存在接桩的土方、清理、回填及砼浇筑,塔吊、人货电梯、施工的用水池、化粪池等沉井浇筑;上述一切费用全部在内,不另计费用。

  14、乙方自备雨具、泥工用的碘钨灯及电线等;安全帽由甲方统一代购,乙方签字领用,购买费用在乙方第一次领款时扣回,竣工后甲方按乙方返还数量照价返款。

  15、桩头清洗,配合挖土方抽水机砌粉砖胎膜、浇筑前的抽水,毎层木工拆除梁板模后必须及时将该层掉落在楼面上及外架上的混凝土清理干净墙体砌筑前,楼面需清扫干净内墙粉刷前,砖渣等垃圾需清扫干净;移交精装修前,必须用机械扒渣一遍并清扫干净否则,甲方有权派人清扫,所需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6、其他工作;

  (1)、砌墙、抹灰前须派专人配合甲方施工员放线、弹线。

  (2)、砌墙、抹灰工序后的楼层整体清理砌墙抹灰之后露面的凿打清理和缺陷修补(负责交付精装单位)。

  (3)、各种预留洞口的封堵修复室内外排水沟砌筑及粉饰、散水等。.,,",、

  (4)、业主或上级检查时现场卫生工作。

  (5)、施工机械的清理、简单维护及堆放指定地点等。

  (6)、甲方技术人员做好砂浆试块制作工作。

  (7)、竣工验收阶段与泥工相关的整改工作及垃圾清理、卫生打扫等工作。

  (8)、安全文明施1一等相关工作。

  (9)、每道工序前后的垃圾清理工作,做好工完料清;墙柱根部的砂浆护脚所有试水地方的围堰,"电梯井口挡水的砌筑拆除。

  17、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否则,现场施工员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每栋楼必须有一名带班人员,否则甲方聘请人员,乙方承担费用。

  二、发包单价计算及其他

  1、发包单价计算:

  (1)、地下室部分按地下室建筑面积(以设计图纸中数量为准)每平方米 元计算,一次性包干;单价项目如下表(该表仅作节点付款,不做结算依据,结算按地下室建筑面积 元/㎡计算一次性包干)。

  (2)、地下室以上按土0.00以上建筑面积(以设计图纸中数量为准)每平方米 元计算,一次性包干;单价项目如下表:(该表仅作节点付款使用、不做结算依据。±0.00以上按 元/㎡计算一次包干)。

  2、本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人工、材料、机械及所有相关费用(如赶工费、加班费、安全文明明施工、冬雨季施工、劳保用品等)。

  (2)、高层建筑增加费、单层层高超高增加费及零星部位增加费用。

  (3) 、本工种措施费、管理费、施工配合费、利润。

  (4) 、本工种范围内的配合整个工期间的测量、放线。

  (5) 、所有材料的场内运输二次转运、码堆、装卸车费用。

  (6)、履约期间发生的所有窝工及因气候等原因造成的无法施工时,乙方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调剂人员,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内。

  (7)、施工期间工完场清的清扫用工(楼面及楼梯的锯末等)、迎接突击检查发生的用工、配合各工作面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用工。

  (8)、为保证施工而引起的必要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而发生的用。

  (9)、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用及在合同期间规定的保养保修费用。

  (10)、其他分项工程与之配合发的配合费用,自身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用工。

  (11)、因乙方失误造成的返工,乙方除承担返工费用外,甲方追究因乙方失误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对乙方进行处罚。因甲方原因停工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按实际赔偿。

  (12)、本综合単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不得因出现亏损、二日期紧等任何原因要求调高价款。

  (14)、工程整改期及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以及在工程交验是自身施工范围内所有配合用工。

  (15)、现场用电由甲方提供二级配电箱,配电箱以后的电缆、电线由乙方提供。

  (16)、该单价己包含局部塔吊不能覆盖区域的材料二次转运费,不另外增加费用。

  3、合同范围外点工按 元/工作日计算(工作时间不少于9小时)。

  三、付款方法

  1、必须按照甲方进度要求完成工作内容,每月结算一次在结算时按节点支付完成工程量总价的80%,每个工程的节点如下:

  (1)、有地下室:

  完成地下室结构顶板工程后支付一次工程款

  (2)、无地下室:

  A.按单位工程施工至±0.00支付一次进度款款

  (3)土0.00以_结构及地下室结构楼板工程按每个单位工程每完成5层申报二次进度,最后二期结构工程进度不足层的可在毎个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全部完成乙含屋面及其上部建筑物、构筑物等)后支付工程款,主体完工后每月结算一次,每个单位工程每层相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施工完毕后才能申报工程量,按完成节点工程量的总价支付80%,剩余楼面与屋面造型完成为一个节点,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全部完成伺至已完工程量的90%,余款待竣工验收后叁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须扣除3‰。劳务管理费)。

  公建(商铺、综合楼)

  (1)有地下室

  A.完成地下室结构底板工程后支付一次进度款

  B.完成地下室结构顶板工程后支付一次进度款

  (2)无地下室

  A. 按单位工程施工至±0.00支付一次进度款;

  (3)±0.00以上紬构及地下室结构楼板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全部完成(含屋面及其上部建筑物、构筑物等)后支付工程款,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全部完成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余款待竣工验收后叁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毎次付款须扣除3%。劳务管理费)。

  楼栋外地下室(楼栋外地下室)

  (1)完成地下室结构底板工程后支付一次进度款,完成地下室结构顶板工程后支付一次进度款,主体完工后每月结算一次,每个单位工程每层相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施工完毕后才能咋报工程量,按完成节点工程量的总价支付80%,剩余楼面与屋面造型完成为一个节点,付至已完工程量的泸,全部完成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余款待竣工验收后叁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须扣除3%。劳务管理费)。

  四、施工工期要求

  1、砼工程每层一天浇筑完成。

  2、砌体工程应根据现场框架完成情况及时砌筑完成。

  3、内外粉刷、外贴根据甲方要求时间进行施工,不得延误工期;如有延误罚款20__元/每栋每天。

  4、如乙方确实完不成甲方进度计划,或对承包范围事项不做,甲方有权决定乙方中途退场,此时乙方结账按所完成工程量的50%计算,或甲方调剂人员协助乙方赶进度,其人工费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按每人每日400元计算)。

  5、农忙(包括双抢、秋收)时乙方必须保证进度,甲方不得提供任何补助费用,如乙方有人回去农忙,每人每天罚款400元。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省优标准。

  2、混泥土振捣必须密实,切勿漏振、欠振;蜂窝麻面罚款500元/处。

  3、所有墙体砌筑及粉刷工程,均应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内外墙体必须勾缝。

  4、内墙粉刷确保不空鼓、不开裂;砼表面满刮砂浆,加气砼砌块表面洒水湿透;不同材质质墙体要贴30公分钢丝网;否则,返工费用(包含材料费)均由乙方承担,曱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如乙方责任,所产生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责任被业主罚款,甲方将加倍处罚乙方。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临时住宿必须每间住10-12人

  2、上班必须戴安全帽,否则罚款50元/人次严禁把模板、方料等材料放到外脚手架上。

  3、上班时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严禁赤膊,否则罚款50元/人次。

  4、乙方工作期间不得酗酒,一经发现除责令停工处理外,给以罚款1000元/人次。

  5、工地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否则后果自负,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每次罚款5000元整。

  6、严禁在施工现场大便,否则每次罚款500元并负责清理。

  7、严禁儿童、老人及有疾病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如发生按每人次罚款100元,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每周二次生产会必须准时参加,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9、乙方必须节约甲方的材料,如有浪费甲方有权加倍进行处罚。

  10、塔吊使用必须服从施工员统一指挥,不得因与其它工种争抢塔吊擅自拉闸断电,一经发生项目部可视情况给予5000元/次以上的罚款。

  11、安全事故费用处理原则为

  a、事故费用在一万元以内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b、事故費用在一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部分甲乙双方分摊(比列6:4)

  c、事故在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

  10、乙方必须节约甲方的材料,如有浪费甲方有权加倍进行处罚。

  七、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规定的承诺条件,如:人员统计管理、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后果,乙方无异议。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

  4、履约保证金待地下室完工一个月后不计息退还。

  5、乙方严重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因欠薪闹事,同意由甲方直接代为支到民工工资,并在下期进度款中扣除,不足抵扣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增加补充协议。

  九、本合共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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