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件范文网>范文大全 > 工作总结 > 利用艾宾浩斯记忆法记忆注会知识

利用艾宾浩斯记忆法记忆注会知识

2020-10-17 05:22:57 浏览量:

  

  (1)日测验

  每晚上睡觉前,应该将当天所学的知识择其要点复述一下,如条件不允许,默写提纲或干脆默想也行。上班族利用上班途中也可以打开高顿网校题库,做一下CPA考试题目,来完成对白天所复习到的知识点的回忆,这样时间的利用率就大大提高了。

  (2)周测验

  星期天休息,可将一周来所学课程的内容换个角度提出问题,写在一张纸上测验自己,发现存在疑难或模糊之处,马上解决,决不拖欠。

  (3)章测验

  一章内容学完了,可以自测一下这章有哪些主要内容,学完有什么收获,从而及时消化,巩固记忆。也可以把相关联系紧密的章节放在一起整理一下,这样可以更好的掌握章节之间的内在联系。

  (4)全书测验

  一本书学完后,可以翻开目录,逐次回忆内容,在章测的基础,全书测就问题不大了。如果没有时间,可以挑选那些重要内容先进行。这样才能更好的驾驭教材。

  (5)分散复习

  有的考生喜欢在考试之前一个月进行突击,临时抱佛脚,这或许能通过考试,但这些信息并未有机地整合到你的长时记忆中去,况且这种做法风险也太大。而分散复习能极大增强所有信息的长期保持,而且这种做法可以把有难度知识点分散,使学习更轻松,更有效率。

  及时复习和经常自测,可以培养考生的随机应变能力。在考试中,考题往往变换了角度,与原来学习时的大不一样。如果经常运用自我测验法,对所学知识从多方面理解消化,必然会胸有成竹,临阵不慌。再次强调一下,学习要勤于复习,而且记忆的理解效果越好,遗忘的速度也就会越慢。

  巩固记忆的方法

  1、尝试回忆:

  试尝回忆就是在头脑中把学过的知识回想一遍,有人称这为过电影,这是逼着自己专心致志去动脑筋思考的方法。心理学实验表明,试尝回忆比单纯的反复识记好。例如有这样一个实验:让两组应试者同时识记同样的课文,第一组阅读与试尝回忆相结合,第二组则用全部时间反复阅读。结果,立刻测验和4小时后测验,第一组都比第二组效果好。那么,阅读和回忆的时间应该怎样掌握呢实验表明,用于试尝回忆的时间越多,成绩就越好。具体做法是,在阅读或朗读到一定程度以后,合上书试忆,凡模糊的地方立即与原文核对。也可以在读书以后的一段时间里,试着记忆出应该记住的具体内容。这时,试忆者会处于积极的精神状态,不但注意力集中,而且兴趣盎然。同时,经过校对核实,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薄弱点,以便再着重记忆那些生疏的材料

  2、交谈争论:

  即对所学习的知识进行争论探讨。庄子说:知出乎争,这是很有道理的。交谈争论,旨在阐述自己的观点,对客观事物、客观现象加以说明。交谈,就要了解对方的意见,从中可以得到启示;争论时,容易使自己知识结构中的薄弱环节暴露出来。在交谈争论的过程中,双方都会加深印象,错误的得到了纠正,正确的得到了承认,记忆得到了巩固。再说,个人的接触面总是有限的,通过交谈争论,可以扩大视野,集思广益,增长知识和才干。

  许多名人乐于交谈争论,爱因斯坦最初钻研学问时,经常与索洛文、哈比希特等朋友在一起交谈争论,在朋友们的帮助下,爱因斯坦掌握了黎曼几何,为提出相对论打下了基础。他们把自己交谈争论的场所叫做奥林比亚科学院。交谈争论是测验自己、训练思维、深化记忆的有效手段。

  3、设问自答:

  假如我是老师,我将怎样出题考学生呢我希望学生掌握哪些要点呢如果经常对自己提出一些问题,多种角度设问自答,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艾宾浩斯记忆法的定理

  德国有一位著名的心理学家名叫艾宾浩斯(Hermann Ebbinghaus,1850-1909),他在1885年发表了他的实验报告后,记忆研究就成了心理学中被研究最多的领域之一,而艾宾浩斯正是发现记忆遗忘规律的第一人。根据我们所知道的,记忆的保持在时间上是不同的,有短时的记忆和长时的记忆两种。输入的信息在经过人的注意过程的学习后,便成为了人的短时的记忆,但是如果不经过及时的复习,这些记住过的东西就会遗忘,而经过了及时的复习,这些短时的记忆就会成为了人的一种长时的记忆,从而在大脑中保持着很长的时间。

  信息输入大脑后,遗忘也就随之开始了。遗忘率随时间的流逝而先快后慢,特别是在刚刚识记的短时间里,遗忘最快,这就是著名的艾宾浩斯遗忘曲线。遵循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所揭示的记忆规律,对所学知识及时进行复习,这种即为艾宾浩斯记忆法。 所以,对所学知识及时进行复习和自测是艾宾浩斯记忆法的主要方式。

最新推荐

课件范文网 友链、商务、投稿、客服:QQ:1870841073 邮箱1870841073@qq.com

Copyright @ 2006 - 2020 课件范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课件范文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1501245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