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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2021-06-24 14:26:11 浏览量:

   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项目,对26个加快发展县和龙港市的中小学校进行教学空间改造提升,完成1500间普通教室改造,建成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等一批其他类型的新型教学空间,实现班级多媒体系统、录播系统等信息化终端的互联可控,支持实体空间和网络学习空间的融通,以教学空间创新撬动义务教育段学校“课堂革命”,推动新课程改革的实施和育人方式的变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建设内容

  (一)新型教学空间建设

  采用“1+X”的方式,通过改造或新建,对中小学校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学科实验室和专用场所进行基于技术装备的改造提升,以新型教学空间促进学习方式变革。“1”为普通教室改造提升。依托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改造1500间普通教室,为普通教室配备班级多媒体系统、交互式录播系统和管控终端。改造后的教室支持课堂教学数据的记录和生成性数字教育资源的汇聚,支持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和教研方式。“X”为专用教室、学科实验室、专用场所改造提升,建设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劳动实践室、创客空间等多样化的新型教学空间。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建设内容和区域办学实际,做好统筹工作,其中普通教室改造数量占比不低于区域建设总数的60%。

  (二)空间互联建设

  改造和新建的空间实现信息化设备和软件的互联可控、数据融通和数字资源共享。建设内容包含管控终端和新型教学空间服务系统,其中新型教学空间服务系统采用统谈分签的采购模式,由省级依托“教育魔方”统一规划、招标、建设和运维,实现省、市、县(区、市)、校的分级使用、数据融通和教育教学资源的可控性推送和共享。

  三、技术要求

  参照《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技术要求》(见附件1)实施。

  四、经费安排

  项目经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科教〔20xx〕48号)精神,由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专项补助。其中普通教室改造按平均每间7万元预算补助,其他类型的新型教学空间按每间10万元预算补助。

  五、实施要求

  (一)竞争性获得。各县(市、区)在行政区域内组织学校申报,学校竞争获得。各设区市负责所辖县(市、区)的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拟改造教室数量和改造实施方案,并报省教育厅确认备案。

  (二)整体性设计。新型教学空间设计要注重方案的整体性设计,体现师生实际需求和学校办学特色。师生成为教学空间设计和应用的主体,参与空间的设计,鼓励“以教研组为基本单元,学科教师主导设计”的建设思路。建设方案应包括学校基础、建设思路、技术装备、教学应用、预期成效等内容。

  (三)过程性指导。各地要注重方案申报、政府采购、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指导。注重典型培育、经验提炼和挖掘。项目验收由各县(市、区)负责。各设区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项目实施工作的关注和指导。

  (四)常态化应用。学校须建立健全常态化应用机制,确保新型教学空间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常态化应用。学校和区域充分利用管控平台,为技术装备应用和教师信息化素养提升服务。

  六、其他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并落实专人负责,并将拟改造教室数量和学校名称(见附件2)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通过钉钉反馈至省教育技术中心。

  (二)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王豫灵,郭洪;电话:0571-87880803、87880813。

  附件:1.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技术要求

  2.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汇总表

  附件1

  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

  和能力提升项目技术要求

  根据《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就有关技术规范作如下要求。

  一、普通教室基础环境要求

  (一)教室人均面积应当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要求,小学≥1.36平方米,中学≥1.39平方米。

  (二)学生使用课桌椅高度应当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 3976-2014规定。

  (三)教室采光要求应当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采光系数≥2.2%,窗地面积比≥1:5,后墙反射比0.7-0.8,黑板反射比0.15-0.2。

  (四)教室照明要求应当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课桌椅平均照度≥300lx,课桌面照度均匀度≥0.7,黑板面平均照度≥500lx,黑板面照度均匀度≥0.8,能预设4组或以上的光照度场景,或根据外界光环境不同,自动调节光亮度。

  二、信息化设备基本要求

  (一)班级多媒体

  1.班级多媒体具有数字资源显示或播放、媒体互动、配件互动、多屏互联、资源互联、教学管理、板书数字化等教学功能。

  2.教室面积小于50平方米,学生人数少于30人时,班级多媒体显示终端尺寸应当不小于70英寸。教室面积大于50平方米,学生人数大于30人时,班级多媒体显示终端尺寸应当不小于85英寸。

  3.板书数字化教学功能应当能识别粉笔书写、板擦或手指擦除的手势、书写过程同步显示在显示终端;支持板书录制、回看和分享。

  其中利用教室内原有班级多媒体的,不作如上要求。

  (二)交互式录播

  1.交互式录播能支持“互联网+义务教育”,具有课堂实录和远程交互等音视频处理功能。交互式录播设备能支持远程管理,能实现不同品牌、跨地域之间的互联互通。

  2.课堂实录能实时采集计算机课件图像和教室图像,图像应当画质好,画面细腻,清晰,通透度好。能实时采集计算机音频和师生声音,声音应当清晰,没有背景噪音、杂音、混音。

  3.远程交互具有音视频实时编解码、传输和交互功能,远程交互的音视频都应当达到声画同步,在音视频码流为1Mbps时,声画应当保持流畅稳定。远程传输音视频延时小于1秒(来回)。

  (三)管控终端

  管控终端能采集多媒体用计算机、录播主机的运行信息数据,包括设备在线状态、设备使用时长、教学应用软件使用时长等,采集的信息能对接到新型教学空间服务系统。

  管控终端能控制班级多媒体、交互式录播、智能环境控制系统等设备的运行,包括设备的开关机、多媒体信号切换、课堂实录和远程交互的模式切换,照明场景的模式切换等。

  管控终端能接入“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实现用户信息的统一身份认证。

  (四)新型教学空间服务系统

  新型教学空间服务系统纳入“教育魔方”建设方案,提供第三方终端采集设备的接入标准和开放SDK,为市、县(市、区)、校提供装备使用管理、资源推流和共享、数据统计和分析等服务,提供数据驾驶舱。

  附件2

  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汇总表

  设区市: 联系人: 电话:

  序号县(市、区)学校名称拟建空间名称新建/改造投资金额(万元)空间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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