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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2021年良繁中心羊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2021-06-18 14:19:45 浏览量:

岳普湖县2021年良繁中心羊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1.基本情况
1.1项目库编号
YPHX21-28
1.2项目名称
良繁中心羊采购项目
1.3项目主管单位 
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阿布力米提·阿不拉
1.4项目实施单位
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阿布力米提·阿不拉
1.5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1.6项目类别
产业增收
1.7 项目建设内容
购买20公斤或以上,体态匀称,体质健康,无疫病生产母羊20000只(湖羊),每只1200元,资金2400万元;购买50公斤或以上,体态匀称,体质健康,无疫病的种公羊200只(湖羊),每只6500元,资金130万元。共计资金2530万元。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养殖模式,降低养殖风险、增加肉羊养殖效益。购买后,固定资产量化到相应贫困村集体所有,由资产收益村委托岳达集团(国有企业)统一经营,每只每年获得不少于羊采购价的8%收益,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支持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
1.8项目建设期限:
开工时间:2021年3月
完工时间:2021年11月。
1.9项目建设地点及基本情况
铁热木镇1村
2.项目立项情况
2.1项目建设依据
岳发改【2021】20号
2.2立项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采购生产母羊20000只,种公羊200只。
2.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乡村振兴战的决策部署,巩固脱贫成果,科学防范致贫风险,结合2021年良繁中心建设,统筹做好对畜牧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确保高质量实现乡村振兴目标。按照县扶贫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特实施该项目。
2.4综合条件评价
该项目已具备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
3.施工设计(设计或技术方案)
3.1项目设计(技术依据)
此项目为采购生产母羊20000只,种公羊200只,共计投资2530万元。采购品种为湖羊,其中:生产母羊20000只,体重为20公斤或以上,体态健康无疫病;种公羊200只,体重为50公斤或以上,体态健康无疫病。
3.2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投资设计等明细资料
序号 货物名称 产品规格型号及详细参数 单价 总价
1 湖羊生产母羊 采购品种为湖羊,其中:生产母羊20000只,体重为20公斤或以上,体态健康无疫病  
1200元
资金2400万元
2 湖羊种公羊 种公羊200只,体重为50公斤或以上,体态健康无疫病。 6500元 资金130万元
4.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4.1项目总投资
2530万元
4.2资金筹措
财政专项脱贫巩固资金,2530万元
4.3资金使用和管理
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1、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能挤占、挪用、套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核算管理,项目资金要实行专帐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2、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设置独立的基建财务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严禁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严禁白条入帐,规范会计行为。3、不得擅自改变批复的投资规模和资金使用结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规范。4、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各地承诺的配套资金要明确,当年县(市)配套、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下年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5.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5.1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艾斯凯尔·玉苏普(县人大副主任)
副组长:阿布力米提·阿布拉(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高  森(农业局党委委员、动物卫生监督所支部书记)  
            王佩武(农业农村局项目办主任)
艾则孜江·阿布力米提(岳普湖县巴依阿瓦提乡畜牧兽医站干部)
5.2技术保障措施
羊群保健应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若发现疫病,严格遵照兽医防疫规定,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封锁、毁尸。具体措施一是每年春秋两季对结核病和布氏杆菌病进行两次检疫,检疫后立即对羊舍内外及用具进行消毒。二是经常检查羊群疫情,发现病羊或可疑羊只,应及时进行确认治疗,对病羊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或淘汰。并对圈舍及用具彻底清洗消毒。
5.3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制度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涉农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监理,确保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目,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全面推行项目建设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健全扶贫资产公开公示、定期巡查、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等检查机制,对项目经营运行、收益分配、后期管护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保障扶贫资产安全有效使用。5.4验收管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7〕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遵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按照村、乡、县三个级别逐级开展验收工作。
农业项目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的全面审查和总结。为加强我区农业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的是《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1、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在项目期限内顺利完成项目内容,在项目完工验收之前,先由施工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并形成初验报告,初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报请完工验收。初验合格并具备完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提出项目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2、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照项目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内容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3、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由验收组织单位核发农业部统一印制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同时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加强资产管理。
4、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施工项目不予验收,由验收组织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经验收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项目县市) ,地区二年之内不按排任何农业项目。
5.5运营模式和运营管理
项目建成后,产权量化归村集体所有,由资产收益村委托畜牧养殖企业、合作社负责运营管理、维修、维护,每年按照固定资产不低于当年银行贷款利率的比例进行资产收益,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支持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
5.6带贫减贫益贫机制
一是有利于深入贯彻李宁平书记提出的挖掘畜牧业潜能力的要求,实现畜牧业提质增效,同时,加快推动我县脱贫攻坚巩固进度,增加低收入家庭收入,发挥出畜牧业的巨大作用;二是 生产母羊和种公羊托养在养殖场,可进一步解放劳动力,为低收入家庭转移就业创造条件,实现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
6.项目实施进度
6.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20xx年3月 编制实施方案、设计、挂网招标
20xx年6月 羊采购
20xx年7月 验收
20xx年11月 做好档案整理、移交
6.2招标方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发布的《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3、国家计委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年);
6、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7、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8、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6.3项目公告公示
项目公告公示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工作由县级扶贫部门织实施,并将部门负责人、通讯方式、监督举报电话一并公布。公告公示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
7.项目绩效目标及效益分析
7.1年度目标
7.1.1项目覆盖情况
项目覆盖岳普湖镇3村、岳普湖乡5村、也克先拜巴扎镇4村、也克先拜巴扎镇12村、艾西曼镇1村、色也克乡3村、色也克乡13村、阿其克乡4村、阿其克乡13村、铁热木镇6村、铁热木镇9村、巴依阿瓦提乡2村、巴依阿瓦提乡6村等13个村集体。
7.2经济效益
7.2.2直接效益
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养殖模式,降低养殖风险、增加肉羊养殖效益。购买后,固定资产量化到岳普湖镇3村、岳普湖乡5村、也克先拜巴扎镇4村、也克先拜巴扎镇12村、艾西曼镇1村、色也克乡3村、色也克乡13村、阿其克乡4村、阿其克乡13村、铁热木镇6村、铁热木镇9村、巴依阿瓦提乡2村、巴依阿瓦提乡6村等贫困村集体所有,由资产收益村委托岳达集团(国有企业)统一经营,每只每年获得不少于羊采购价的8%收益,收益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支持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
7.2.3间接效益
村集体收益:每年获得投入生物资产8%的分红,分红由村集体采取动态调整方式进行管理,主要用于脱贫巩固提升,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也可用于经济收入比较薄弱或不稳定的贫困户。
7.3社会效益
一是有利于深入贯彻李宁平书记提出的挖掘畜牧业潜能力的要求,实现畜牧业提质增效,同时,加快推动我县脱贫攻坚巩固进度,增加低收入家庭收入,发挥出畜牧业的巨大作用;二是 生产母羊和种公羊托养在养殖场,可进一步解放劳动力,为低收入家庭转移就业创造条件,实现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
7.4生态效益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获得有机肥,相应减少化肥用量,使土壤肥力增强、性能优化。羊粪经过发酵、堆肥后是优质的有机肥,可部分满足农家肥需求,用于改造中低产田,增加土地肥力,确保农作物生长所需的良好微生态环境,还有利于增强其抗冻、抗旱能力,减少病虫害的发生。有效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对无公害产品的生产提供有力条件。同时又符合实施无公害畜产品和农产品“绿色食品”品牌战略,形成了以牧促农、农牧结合的良性循环。最终达到带动畜牧业的发展,推动种草养畜,增加草地覆盖率,保护生态的目的。同时将生产母羊和种公羊托养在养殖场,可改善庭院环境,减少人畜共患病,对于建设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7.5可持续性影响
村集体将生产母羊托养在养殖场,可改善庭院环境,减少人畜共患病,对于建设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8.风险分析
8.1主要风险因素
该项目主要存在的风险:一是项目实施存在购买的生产母羊和种公羊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生产母羊和种公羊供应完毕后,存在因养殖技术缺乏、疫病风险导致生产母羊和种公羊死亡或怀胎率底的情况。
8.2防范化解措施
防范措施一:在生产母羊和种公羊购买过程中,由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制定采购标准,对于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要求重新供应生产母羊和种公羊。
防范措施二:由县农业农村局抽调专人,组织好受托方疫病防范、科学饲喂等技术的培训,确保所购买的生产母羊和种公羊发挥效益,降低因养殖技术缺乏或疫病而导致生产母羊和种公羊死亡的风险。
防范措施三:由各乡镇牵头,组织各行政村、各驻村工作队利用项目确定具体受益户时机,广泛宣传动员农户了解牲畜托养的益处,鼓励和引导农户进行托养。
9.其他(如无补充内容可不描述)
    要注意对合作企业的考察,企业是否有实力(包括资金、养殖及管理技术、市场营销方案等)承接项目以及能否按照合作模式履行合作合同内的各项义务都会影响本项目扶贫效益。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建议请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审核把关,降低项目的合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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